1、變更設計管理制度1總則1.為規范變更設計管理工作, 依據 鐵路建設項目變更設計管理辦法 (鐵建設(2005) 146號)、鐵路建設項目I類變更設計問責暫行辦法(鐵建設【2007】111號)、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建設項目變更設計管理辦法(廣建發【2007】150號) 及項目業主管理機構相關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2.本辦法所稱變更設計,是指施工圖經業主審核批準后至工程正式驗收前,變更施工 圖的活動。經業主審核批準的施工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 依據本制度進行。3.變更設計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在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和使用功 能前提下,盡量節約投資。4.變更
2、設計應堅持“先批準,后變更、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未經批準自行變更 和施工的要承擔全部責任,并不予驗收和計量。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現場情況與設計 不符時,施工單位各級管理部門應及時主動提出變更設計建議,否則應承擔全部責 任。5.變更設計必須深入調查、充分論證,堅持集體決策,一次變更到位,避免“反復變 更”(即同一工點發生2次或2次以上同一變更內容或同一工程問題引起的變更)。2機構和職責1.變更設計管理實行項目部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和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2.項目部成立變更設計管理領導小組。(1)組長:項目經理(2)副組長:項目總工程師(3)組員:各部門部長和相關業務責任人員(4)工區相應成立變更設計
3、領導小組。3.項目部變更設計領導小組職責(1)按照鐵道部及業主的相關文件、規范組織變更設計,領導項目部變更設計工作。(2)審定上報I類和II類變更設計。(3)項目部變更設計歸口管理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是:1)制定變更設計管理辦法;2)負責組織I類、II類變更設計方案和數量初審后交計劃合同部審核工程造價,并 協調所有類別變更設計資料匯總和上報業主的工作;3)負責組織己批復的變更設計存檔;4)負責建立本標段的變更設計臺帳;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變更設計其它工作。4.各工區變更設計職責(1)執行鐵道部、業主、項目部制定的有關變更設計管理規定;(2)負責組織各公司項目部I類、II類變更設計初審、資料匯總和上報工作;(3)負責建立本公司管段的變更設計臺帳;(4)完成領導交辦的變更設計其它工作。3內容、程序和時間要求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I類變更設計:(1)變更建設規模、主要技術標準、重大方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