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制度1總貝IJ1.為規范鐵路在建項目的經濟行為,強化合同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結合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2.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及下屬各工區與外部單位間訂立的外部勞務用工、 物資 (設備)購銷、設備租賃、物資運輸、財產租賃、保險、擔保、勞動加工及其它經濟合同。3.合同訂立原則:合法自愿,合作共贏,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嚴密條款,統一文本,嚴格審批,事先控制的原則。2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1.組織機構(1)項目部成立合同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或常務)任組長,副項目經理及三總師 任副組長,成員由項目部各部室及各工區負責人組成。(2)項目部合同財務部,
2、具體負責經濟合同tl常管理工作。(3)各工區成立相應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所屬有關經濟合同管理工作。2.職責分工(1)合同管理領導小組1)宣傳貫徹經濟合同法規,對項目部各部門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 獎罰進行審定、審批、考核。2)負責制定項目部經濟合同管理規定及工區合同糾紛的調解和裁決。(2)合同財務部1)牽頭組織項目部與外部單位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文本的評審工作。2)管理各類合同文本及資料,建立合同檔案和臺帳,對本項目的所有經濟合同監督 管理。3)對項目部其他對外經濟合同提供咨詢支持。4)參與項目部對外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5)負責制定勞務分包合同和設備租賃合同的標準文本。6)主辦本項目工
3、程保險合同的起草、談判、簽訂工作。(3)各業務部門1)辦公室:負責辦理土地租用及拆遷等有關合同。2)中心試驗室:負貴辦理測試儀器及相關設備的購銷合同。3)工程技術部:負責與工程技術相關的咨詢合同等。4)物資裝備部:負責辦理施工生產原材料、構件、設備等物資購銷合同。5)其他經濟合同由歸口業務部門負責辦理。3簽訂合同要求1.各工區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參考項目部編制下發的合同范本為準,可根據工程項目實 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訂立合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條款清楚,責任明確,特 別是計量計價、付款方式、質量驗收標準、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等條款 要清楚、規范。2.項目部各部門簽訂經濟合同時,合同文本、訂立方式經合同管理領導小組會審通過 后,由項目部歸口部門負責辦理。項目部所屬各工區相應成立合同管理小組,負責 對外經濟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評審程序,歸檔管理,接受項目部合同財務部定 期或不定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