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勞動人事管理制度(一)、勞動條例1、用工原則。本公司招聘員工的主要原則是視其是否符合某一工 作標準而定。凡具有一定專業知識,身體健康,無不良行為的應聘人員, 公司考核符合錄用條件者,均有被招聘錄用的可能。2、凡經考核合格被錄用的員工均需經過二個月的試用期。本公司 將根據該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酌情延長或縮短試用期。試用期內倘 若員工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將予隨時被辭退。試用期滿,對符合本 公司錄用條件者,本公司將與受聘人簽聘用合同。3、工作時間:本公司員工工作時間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時(用 餐時間除外)。公司可根據營業需要,作適當的編排。4、發薪方式。員工薪金制度每月發放一次,發薪時間及
2、方式按公 司指定之日期辦理。5、薪金發放。薪金制度之劃分乃根據不同部門、不同責任而劃分。6、升職與晉級。(1)、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調任或提升其他崗位工作。(2)、所有員工均有被升職或晉級的機會。升職或晉級主要根據員 工本人的工作表現,業務掌握程度,品德及職位是否勝任等綜合素質。(3) 、員工被升遷或晉級后,若因工作不勝任該職或犯有工作過失,公司可視情節做出降職、免職或降級決定。(4)、員工的辭退與辭職決定: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半個月提出 申請,半個月后方可離職,否則,115 日工資不計,部長級以上員 工辭職需提前1 個月提出。(二) 、員工守則1、 總則。(1)、擁護憲法,模范遵守國家的
3、法律、法規和法令;(2)、熱愛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盡職盡責;(3)、熱愛公司,積極參加公司管理,維護公司的聲譽,保守公 司的機密;(4)、服從領導、服從指揮、嚴守紀律;(5)、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提高服 務質量;(6)、互相尊重,講究禮貌,維護集體團結,增強群體意識;2、 嚴格遵守上下班的有關規定。(1)、準時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員工遲到、 早退須事先或事后報告上級主管,辦理手續。工作時間私事外出,須先 經部門主管同意,行政主管批準,遲到、早退,上班時間私事外出期間, 應按規定扣發工資。上班遲到一次罰款 50 元;兩次罰款 80 元;三次或 以上罰款 100 元;(2)、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按規定簽到。如因加班,病,事假、出 差等原因未能簽到,應向所在部門主管、行政主管報告,以備檢查。不 得代人簽到;(3)、上班時間,所在員工須佩戴識別證,如有遺失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