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責任書 物業服務中心:本人愿意在 花園/小區/大廈 棟 房/室/鋪裝修期間,擔任防火責任人,并嚴格做到:1、負責對進場裝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2、裝修施工過程中,嚴格要求所有人員遵守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確保施工安全。3、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火災的發生。在施工作業現場每50平米配備一個滅火器,施工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并放置于明顯、易拿的位置。4、在施工中不大量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須做防火處理),注意裝修材料合理堆放,裝修垃圾及時清運,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5、施工用電配施工專用的開
2、關箱,開關箱內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電源線采用橡膠電纜,裝修過程中用電遵守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用電。6、保護好花園/小區/大廈原有的消防設施,不發生意外情況,嚴禁動用消防器材;如需對裝修戶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必須經市府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7、如需明火作業,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就近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遠離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8、不在工地內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施,不使用高瓦數照明燈,嚴禁使用煤氣。9、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鎢燈、電焊機等,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使用。10、不擅自改動煤氣管道、供電/智能化線路。11、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如有吸煙者按情節輕重進行相應處罰。12、凡因違反上述規定所發生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及雇請施工的業主(住用戶),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裝修施工單位: 聯系電話: 防火責任人: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