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試運行)制度(試運行)為規范公司電動車的管理,給廣大員工電動車充電提供方便,確保電動車充電安全,公司本著以人為本,關愛職工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一、范圍:公司指定集中充電處,只限本公司員工電動車充電。本制度內電動車特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二、行政部負責電動車充電的各項管理。 行政及安保人員負責日常安全巡查,發現異常情況當即處理并上報。三、充電處充電注意事項:(一)禁止明火;(二)禁止私自更改線路、插座;(三)禁止一座多充現象;(四)禁止使用花線;(五)禁止使用無散熱裝置或散熱裝置損壞的充電器;(六)禁止雨雪、潮濕天氣在車棚外充電;(七)禁止將衣物
2、、護膝等可燃物放置在電源上。四、電動車充電注意事項:(一)電動車要按秩序停放,每次充電不得超過 8 小時;每日下班時間到點后禁止充電;(二)電動車充電前, 電動車需充電員工要對電動車進行安全狀態確認,檢查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等,堅持做到多聞、多看,防止線路過熱引發事故;(三)充電時先將充電器三芯插頭與車體插孔連接好, 然后將充電器另一端雙向插頭連接于充電處的插座上。如果反向操作,接口處可能打火,絕緣體燒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發火災及人身傷害事故;(四)充電完畢后要及時切斷電源, 以防長時間充電引發安全事故。車主員工應對本車輛性能狀況熟知,確保充現象電不過充。五、電動車車主承擔的責任(一)因充
3、電時間過長或充電車輛及附屬充電設備老化而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事故;(二)電動車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事故;(三)因電動車自身問題或者充電方法不當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六、電動車充電流程及標準(一)行政部負責統計公司員工現有電動車實際數量, 并登記造冊制定管理臺賬;(二)需電動車充電員工,當日如需充電,需在電動車充電登記表進行登記;如違反此項規定未進行有效登記,檢查發現后第一次進行口頭警告并督辦補簽手續, 第二次后則對車主員工處以 50 元/次罰款,罰款費用直接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抵扣。(三)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每日電動車充電情況,并負責在電動車充電登記表中進行記錄確認;節假日期間,由值班安保人員負責檢查并進行記錄確認,行政部負責核實。(四)檢查時間:早上 9:00、下午 14:00、17:30(五)安保人員不定時巡檢并及時記錄、 有違規問題及時拍照登記;(六)收費標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