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4電動車售后規章制度【篇一:電動車管理制度】電動車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強、規范廠區電動車出入、停放、充電管理,預防電動車充電而引起火災事故發生,預防電動車偷盜行為發生。二、范圍全體員工。三、電動車出入停放充電管理1、車輛進出公司必須減速行駛,如因速度太快導致發生行車安全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2、車輛停放到指定區域,整齊有序,禁止打開報警器,車主應保管好自己車內物品(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并由個人承擔保管責任。3、嚴禁停放在機動車停車位、廠房內或其他禁止停放的區域;違規停放的員工車輛發現一次,樂捐 10 元;4、電動車停放后,原則上需上鎖,以防止丟失;5、嚴禁撕扯電線或在廠房內充電
2、,應在規定的充電區域充電;違反者一次樂捐 30 元;7、一般電動車充電時間不應超過 12 小時,充電器的指示燈轉綠 1-2 小時后應及時拔掉充電插頭,凡是充電的車輛,各車主注意把控充電時間,禁止因超過12 小時,引發火災隱患;四、附則本制度由人力資部負責修訂、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2 / 4【篇二:電動車管理制度】電動車管理制度一、編制目的:為規范公司電動車的管理,明確責任,確保電動車的正常安全行駛特制定本制度。二、車輛管理總則:1、公司電動車為辦公所用,不可公車私用,需求車輛者必須簽寫車輛使用登記表,使用完畢后,必須立即交還鑰匙。2、在駕車前應該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有剮、蹭、碰撞、損壞、配件
3、失竊、電量是否充足、輪胎充氣是否合適等有關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或處理。未及時上報或處理者由駕駛人對使用后產生的后果負一切責任。3、在行車過程中,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好防護用品,做到安全駕駛,避免發生違章事故,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并嚴禁帶人行駛。4、實行定人定責制度,使用人員必須保管好車輛,使用期間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導致損壞或丟失,由使用人自行解決。若非人為損壞,報上級領導審核后按規定統一進行修理。5、車輛使用后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6、充電處的供電時間為早上 08:30 分至當日下午 17:00 分,共8.5 小時。充電時,電動車使用人員需定期對充電電動車進行安全狀態確認,仔細檢查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堅持做到多聞、多看、防止線路過熱引發事故,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7、充電處配備的專用消防器材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挪動。三、車輛的使用:1、每日各保管人必須簽寫電動車使用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