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街物業管理方案商鋪是指從事具體商業行為的物業。按其經營方式主要為單體經營,集中管理的模式,對商業街商鋪進行統一管理,是目前開發商普遍推行的一種方法,管理的好,對培育區域商業中心和商業品牌有重要影響。對于開發商來說,開發、銷售商鋪是前提,但只有開發、銷售是不夠的,還必須成立專門的商業管理公司對商鋪進行管理,才能長久發展。目前國內商鋪購買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 歸還銀行商鋪按揭貸款,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對商鋪的管理更為重要。如果商鋪商業管理不力,影響商鋪業主的租金收益,業主不能歸還按揭貸款,最終風險還是要落到開發商的頭上。1.0 商鋪物業管理理念商鋪是有計劃的商業聚集,對商鋪進行“統一管理,
2、分散經營”是商鋪區別于其他房地產的核心特點。“統一管理”,要求商鋪必須由代表業主權利的、受業主、開發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統一管理,沒有統一管理的商鋪是難以經受激烈的零售業市場競爭。“分散經營”, 是商鋪對消費者和經營者間的交易提供場所,商鋪的管理者不能直接進行商業經營,只是在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搭建橋梁。1.1. 商鋪的統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統一招商管理、統一營銷、統一服務監督、統一物管。為了達到“統一管理,分散經營”的管理模式,在商鋪銷售合同中都應該約定承租戶必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統一管理。在法律上確定商鋪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1.1.1 “統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審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約管理。“品牌審核管
3、理”指:招商對象需經品牌審核后才能進入。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完善的租約管理”指:簽定租約、合同關鍵條款必須進入。租約管理包括約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業管理費的收取等,還有其他比較關鍵的租約條款管理,比如:承租戶的經營業態是受到整個商鋪的統一商業規劃的限制,如果發生重大變化,須經業主委員會的認可(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經開發商認可);營業時間的確定;承租戶的店名廣告、促銷廣告的尺寸大小、懸掛位置、語言文字方面須接受統一管理;為整個商鋪促銷承擔的義務;承租人對停車場的使用,確定有償還是無償,有無限制;投保范圍事宜;是否統一的收銀等1.1.2 “統一的營銷管理”有助于維護和提高經營者的共同利益。由于目前商業競爭激烈,打折降價的促銷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