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華潤置地(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電費收取合同 合同編號:甲方:華潤置地(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上海市楊浦區江灣城路1299弄新江灣九里50號樓地下一樓和18號樓地下一樓根據各小區實際情況填寫的電表電費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電表號及用途根據各小區實際情況填寫50號樓地下一樓電表號:2335509403218號樓地下一樓電表號:23355080919上述電表用途為:_,使用的是小區公共用電.二、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甲方工作人員在每月25日左右對上述電表進行抄表并填寫小區
2、電表費用記錄表(見附件一)。電費計取標準按乙方當月實際讀數及當月上海市電力公司收費標準單價計算為準,如遇收費標準調整,則按電力公司調價當月變更電費單價。甲方指定_ _為代表(郵箱: ,聯系方式: ),乙方指定 _(郵箱: ,聯系方式: )為代表,分別代表甲乙雙方進行合作有關事宜的溝通和確認。乙方代表須對超標讀數予以簽字確認。2. 支付方式:費用支付方式為年度結算,乙方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其全年電費費用,甲方根據實際電費金額提供發票(代收代付收據此為可選項)給乙方。四、保密條款甲乙雙方有義務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通過訂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開。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將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給甲方造成了損失,除了承擔違約金外,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甲乙雙方的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無效、終止或被解除而終止。五、違約責任如乙方未能遵守本合同保密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一切損失。如乙方不配合、不簽字確認甲方抄表的,則以甲方抄表數為準。如乙方逾期_日未支付甲方電費的,甲方有權切斷乙方電源,直
4、至乙方付清其所欠全部費用,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應在 30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七、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
5、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通知如有任何通告,應經郵局以掛號郵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該方以掛號郵件方式通知對方更改的地址,在寄出三個工作日后,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如以快遞的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送快遞處當日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在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甲方地址: 收件人: 電話: 乙方地址: 收件人: 電話: 九、其他1.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后生效,除本合同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附件: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如下:(1)小區電表費用記錄表。3. 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并不影響其它合同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簽署頁】甲方:華潤置地(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注冊地址: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聯系電話:65986611傳真: 65979722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注冊地址: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聯系電話:傳真: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 小區電表費用記錄表小區名稱: 小區地址: 電表所在位置: 電表表號: 費用說明(由請款單位填寫)上次抄表日: 年 月 日 電表讀數: 本次抄表日: 年 月 日 電表讀數: 本次實際用電度數: 本次電費單價: 元/度本次應支付金額: 元,大寫: 元整工作驗收及確認(需相關人員簽署)小區抄表人:日期:付款單位抄表人:日期:附件相關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