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部工程項目部隱蔽工程檢查制度隱蔽工程檢查制度1. 隱蔽工程是指工程竣工后不能外露的部分。隱蔽工程必須經檢驗合格并簽認后才能覆蓋。2. 凡隱蔽工程,由總工程師、質檢工程師、施工班組長聯合檢查。自檢合格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表。3. 對于隱蔽工程的簽認,應由安質部提前 24 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或復查。隱蔽工程覆蓋前必須由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重要的隱蔽工程還必須通知項目部,必要時請建設單位一同檢查驗收。4. 隱蔽工程未經檢查簽認自行覆蓋,不予給施工班組驗工計價。并應揭開補驗,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其它一切費用由施工班組自負。5.隱蔽工程工序驗收記錄表,應描述詳盡,用詞準確規范,數據可
2、靠,簽字齊全。6. 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遵守施工過程中關鍵部位及工序驗收制度。7. 關鍵部位及工序完成后,應由工程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工序質量進行自檢;質檢員驗收合格后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后質檢員及監理工程師在關鍵部位或工序驗收記錄表上簽認。8. 經自檢合格后需填寫驗收記錄表并提交現場質檢員,經質檢員進行專檢,經專檢合格后質檢員在驗收記錄表上簽認,報請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后監理工程師在關鍵部位或工序驗收記錄表上簽認。9. 前道部位或工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后道部位或工序施工作業;10. 未經質檢員、監理人員簽人認的工程項目,不予計價、撥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質檢員不予簽證。10.1 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因質量不合格構成安全、質量事故尚未處理者。10.2 由于施工錯誤或處理質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10.3 缺少應具備的隱蔽工程、關鍵部位及工序、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及各種試驗報告資料。10.4 原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沒有出廠合格證書或試驗檢測資料。進場原材料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或使用建筑材料替代品。10.5 未按變更程序辦理手續或擅自變更設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