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建設監管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為確保我縣基本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做到質量過得硬、安全有保障、工期不拖延、資金不超支、物資回收率高。特制定如下工程項目建設監管制度:本規定適用于省、州、縣直接安排并有專人負責管理的專項建設工程。一、明確責任,實行項目責任人管理分管工程項目的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工程管理的股、室負責人為工程項目的第二責任人,具體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人員、監理人員為第三責任人。工程建設項目在設計、資金、工期等都明確的情況下,應積極組織技術力量和勞動力的到位,規范施工管理,精心檢查指導。二、嚴格質量、工期、資金和物資的管理。工程項目負責人及施工人員、監理人員,要積極覆行各自的工作職
2、責,確保質量過得硬,工期不拖延,工程按期驗收達標不返工;加強資金物資的管理,做到資金不超支、物資不流失、工程完工后積極回收物資入庫;對外具有一個管理綜合素質好和技術能力較強的水利隊伍形象。三、遵守施工工作紀律,確保工程施工安全。遵守施工工作紀律是減少工程施工中的失誤和確保工程質量及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證,工程項目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要經常深入工程現場調查研究,掌握各工程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等,以及資金、物資的使用情況,做好施工人員、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和工作質量的考評。第三責任人在明確工程任務目標后,該駐守的要駐守工程管理,特別在重點施工管理上不能當走讀生。其他面上建設工程的下鄉要注重實效
3、,不能走過場,搞形式,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四、工程竣工時,經工程驗收領導小組實地檢查驗收,按工程要求的五項指標進行考評、考核,并評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工程驗收領導小組臨時安排人員組成)五、獎懲辦法:根據工程完工驗收情況,分別從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資金使用及物資管理等五個方面的驗收考評情況進行獎懲。1、工程質量、工期達到要求,無安全事故和返工現象,工程資金持平或有節余,物資管理和回收較好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2、工程有超支現象,未按時間和質量要求完成的,扣發工程施工期間的下鄉補助。3、如造成工程工期拖延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資金超支又較大的,扣發半年以上的年終生產獎金和施工期間的下鄉補助。4、如出現一般傷人事故,工程資金有嚴重超支,施工期明顯拖延或有嚴重質量問題的,扣發全年生產獎金和施工期間的下鄉補助。5、出現重大死亡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除扣發全年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