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1 總則1.1 為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維護國家、 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嚴肅質量事故報告與處理,減少和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 279 號令)、鐵道部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鐵建設200348 號)、成綿樂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生產安全管理辦法 (中鐵四安2008238 號)、 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追究辦法 (中鐵四安200973 號),特制定本規定。1.2本制度適用于中鐵四局成綿樂鐵路工程指揮部所有的工程項目發生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1.3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或工
2、程竣工后,凡因測量錯誤、不按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施工而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強度不夠、結構尺寸或建筑安裝位置偏離等不符合設計文件或達不到該工程所采用的國家、 鐵道部及成綿樂客運專線質量標準,需作返工、加固補強或報廢等處理的,均構成工程質量事故。2、工程質量事故按其直接經濟損失劃分為工程質量問題、工程質量一般事故和工程質量重大事故(如有人員傷亡,從安全事故處理條款)。2.1 工程質量問題:直接經濟損失 5000 元以下。2.2 工程質量一般事故:5000 元至 10 萬元。2.3 工程質量重大事故2.3.1 工程質量四級重大事故: 直接經濟損失 10 萬元至 30 萬元。2.3.2 工程質量三級重大事
3、故:直接經濟損失 30 萬元至 100 萬元。2.3.3 工程質量二級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100 萬元至 300 萬元。2.3.4 工程質量一級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300 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是指單位工程一次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后, 為達到質量要求需要整修、返工、報廢、加固補強等產生的材料費、機械費及人工費等的總和(不包括停工、窩工或影響其他施工工序等間接損失費用)。3 事故報告3.1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項目部或作業隊)必須立即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包括暫時停工),及時向指揮部安全質量部報告,各項目部同時向其上級主管單位報告;指揮部安全質量部12 小時之內填寫質量事故單報告監理站、和成綿樂公司相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還應及時向檢察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報告3.2 工程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包括:3.2.1 工程項目、時間、地點及建設相關單位;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