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建筑工程質量獎罰制度某公司建筑工程質量獎罰制度1.目的:為強化質量管理,提高自有職工及外包隊伍的質量意識,激勵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目標順利完成,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及施工單位的質量獎罰管理。3.職責:3.1 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施工單位質量管理的考核及質量獎罰的管理。3.2 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獎勵基金審批。4.制度內容4.1 考核對象:本制度對現場施工的各單位、包工隊進行考核。4.2 考核內容:4.2.1 施工質量記錄齊全。4.2.2 施工單位所施工的分項工程的優良率。4.2.3 標牌、標識,按質量管理有關規定要求責任掛牌。4.2.4 材料代用:有正常
2、的代用手續,資料齊全。4.2.5 過程控制記錄:各單位、部門要把公司質量技術部的單位安裝工程文件資料檢查清單根據工程細劃在不同階段需要哪些記錄并落實到人,有書面計劃清單與檢查落實記錄。質量管理部要根據計劃清單分階段檢查落實情況并打分,低于 85 分者,取消質量獎評定資格。4.3 質量獎來源分兩部分。一部分為項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質量獎,一部分為不固定嘉獎(甲方、公司、項目部等) ,罰款納入質量獎基金。4.4 按月進行考核,分項工程優良率達到質量目標要求的,且未發生一起質量缺陷或問題的,質量獎全部發放給單位,由各單位質檢員根據考核細則列出考核評分 (附表 1) 表交質量管理部審核, 質量管理部審核自
3、檢考核評分表后審核發放。4.5 對個人獎罰辦法:4.5.1 根據公司、項目部有關質量管理制度、規定進行考核。4.5.1.1 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隨機進行。任何人故意隱瞞質量問題或缺陷,一經發現每次扣罰 100 元。4.5.1.2 本單位職工(不包括專兼職質檢人員及中層以上領導)發現質量問題或缺陷并反饋到質量管理部,每次嘉獎 20100 元。按月單獨發放。4.5.1.3 對外包隊伍質量管理人員按該承包隊伍驗收一次合格率核發,達不到100%則免除獎勵。4.5.1.4 對在質量工作中表現突出、 工作成績優良的職工質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給予嘉獎,嘉獎考核及分配表由質量管理部負責。4.5.2 對專兼職質檢人員的考核:4.5.2.1 對專兼職質檢人員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級考核。4.5.2.2 考核以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在整改(有記錄)前被其它人員(非專兼職質檢人員)發現并反饋到質量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