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力工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電力工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為了更好地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不斷完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解決項目部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業衛生問題,及時總結安全管理的經驗和教訓,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軌道上運行。切實做到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可控、在控,特制定本制度。一. 制度適用范圍適用于項目部各級安全會議。二. 制度編制依據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三. 安全例會的分類安全例會分為項目部例會、施工隊例會、班組例會等。四. 安全例會的時間安排4.1.會議周期為每月一次,會議時間定于每月中旬召開,時間為半天。4.2. 項目部每周不定期組織一次安全活動。五. 安全例
2、會5.1.項目部安全例會5.1.1.參加人員:項目經理、質量專責、安全專責、協調專責、技術專責、造價專責、安全員、質檢員、施工隊負責人。會議由項目經理主持。5.1.2.會議的主題是各安全員匯報上月工作, 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動態, 分析安全施工形勢,解決安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前階段和布置下階段工作。5.2 項目部安全活動5.2.1.參加人員:項目部全體成員及現場安全員、質檢員、施工隊負責人。會議由項目經理主持。5.2.2.會議的主題是檢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設施的布設情況, 提出各作業的危險控制點,對文明施工、違章現象、事故等進行通報。5.2.3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總結和布置。六. 安全例會的要求安全工作會議應有參加會議人員簽名,完整的記錄,并立卷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