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頁 共 5 頁工程項目管理獎罰制度工程項目管理獎罰制度一、安全文明管理一、安全文明管理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工作卡。發現不佩戴者,每人每次罰款 50 元。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發現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抓住一次罰款 50 元、管理人員 100 元。3、高度超過 2 米高處作業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帶,發現不佩戴者,每人每次罰款 200 元。4、嚴禁酒后進入現場作業,違者罰款 100 元。5、進入現場必須走安全通道,嚴禁隨意穿行外架子,發現一次罰款 100 元。6、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小便罰款 50 元,大便罰款 100 元。如若不能找到當
2、事人,則對總包單位進行處罰。7、嚴禁赤腳、赤背、穿拖鞋和穿短褲、背心進入施工現場作業,發現一次罰款 50 元。8、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11,各承包單位按照現場安全防護標準要求認真做好“四口” 、 “五臨邊”安全防護,發現安全防護缺失、 拆開罰款 500 元。 確實需要臨時拆開, 必須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書面確認, 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臨時拆開。9、腳手架在使用期間,嚴禁隨意拆除大小橫桿拉接點桿件,扣件和卸荷鋼絲繩等設施作為他用, 違者罰款 500 元。 特殊情況需要改動,第 2 頁 共 5 頁必須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書面確認,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
3、才能改動。10、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臨電方案和規范要求進行設置, 各種用電設備必須有專職電工進行操作, 嚴禁非電工自行操作和亂接亂拉不規范接線,違者罰款 50 元。11、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架設整齊或埋地設置,符合規范要求,嚴禁將電纜隨意搭設在欄桿、腳手架鋼管上,違者罰款 50 元。12、明火作業應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配備動火監護人員,發現手續不全擅自施工罰款 1000 元并停止施工。13、現場的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嚴禁隨意動用, 違者罰款 500 元。14、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用電爐做飯、燒水,違者罰款 200 元。15、生活區宿舍內,嚴禁液化氣、煤油爐等做飯、燒水,違者罰款200 元,并沒收相關危險設施。16、嚴禁正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 曬衣服, 違者每次罰款 100 元。17、 使用機械設備做到定機定人,任何職工不得擅自使用,對非操作人員使用機械,罰款 100 元/次。18、 任何機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