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使用驗收制度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使用驗收制度為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管理, 執行機械設備技術規范, 對進入現場設備進行使用前檢查驗收,特作如下規定。一、 進入現場作業的設備不得使用國家和企業明令淘汰, 禁止使用和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二、進入現場作業的設備,必須符合產品安全技術標準,持國家規定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進口設備必須通過商檢,并持有相關證明。三、進入現場的設備,應做好作業前的檢查和保養,以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四、大型設備使用前驗收應具備安裝方案,及審批同意的記錄,基礎強度,隱蔽工程驗收等相關資料。五、新機、及大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技術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再驗收
2、使用。六、起重設備,除安裝驗收外,還必須經項目部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塔機、施工升降機、移動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設備使用前,必須通過特定檢測機構的檢測。七、 中小型設備驗收應由設備單位、 機械管理人員與相關人員共同進行。八、 驗收工作應針對各類設備驗收項目逐一針對性檢查, 做到一機一單,定性定量標注,準確反映驗收數據,對不合格項及不符合標準,需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九、驗收人員應認真做好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單上加以確認,驗收人員不得利用職權降低標準。十、 驗收工作由設備安裝單位或產權所屬單位負責, 項目部相關部門對驗收工作予以確認。十一驗收合格應在設備明顯處掛驗收合格牌, 特種設備應同時掛特種設備檢測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