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保密制度物業保密制度物業保密制度是公司和項目之間穩定的重要因素, 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物業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物業秘密的義務。物業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對保守、保護物業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一) 目的為保守物業秘密,維護物業業主及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二) 職責項目經理負責保密級以上資料的復制、摘錄、攜帶外出等的審批。 業主及物業公司負責保密制度的監督與管理。(三) 物業保密制度中的秘密事項;1、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2、 內部掌
2、握的合同、 協議、 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 主要會議記錄。3、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4、 業主資料;5、其他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6、與項目內部來往資料文件。7、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公開性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四) 保密措施:1、公司與長期接觸秘密文件資料的員工簽定保密協議。2、公司設專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條件的專門設立保密室。公司各職能部門/ 項目備專人或兼管負責保存保密材料;3、公司全體員必須貫徹執國家有關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紀律;4、保密檔案室(柜)為公司重要工作場所,任何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接觸;5、檔案室(柜)內一切設備、設施,未經
3、許可不得使用或隨意翻動;6、 定期檢查保密場所的電器設備、防盜、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確保秘密檔 案材料的安全;7、對保密材料須專門登記入冊,并定期清查,防止丟失和錯漏;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復印過程的廢紙應及時銷毀。9、保密材料嚴格按領導批準的數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視 同原件一樣管理。打印過程形成的廢紙、廢件應及時銷毀;10、傳遞密級材料應專人專送,中途不得辦理無關事項,密件不得攜入不利于保密的場所;11、公司文件不能隨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暫不閱讀或離開辦公室時,要將文件鎖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則上不準攜帶外出,限在辦公室作用,用后應隨手入柜加鎖及在規定限期內歸還。12、注意在通訊和辦公自動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機上傳遞保密材料;13、對保密內容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復印、攝影、轉借或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