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制和審批制度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制和審批制度一、編制目的一、編制目的為使施工人員充分了解施工圖紙及工程特點,明確施工任務、操作方法、質量標準及安全措施,有效科學地組織施工,工程開工前,各施工單位專責工程師負責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關鍵過程(主要過程)和特殊過程必須編制作業指導書,其他過程在有必要時也應編制作業指導書。二、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審二、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審1、施工作業指導書由負責項目的技術員編寫,項目部施工工地專責工程師審核,施工、質量及安全管理部門專業工程師審核會簽,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大型或重要項目送達顧客或監理公司審批。 重大施工方案或公司大型施工機械拆裝的作業指導書
2、 (見需公司本部審批的施工方案目錄) , 報公司本部工程、安監、資產各部門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季節性施工措施(冬季施工技術措施、防暑降溫及雨季施工技術措施)由項目部施工工地專責工程師編制。2、經批準的作業指導書構成施工文件,如需變動內容,須編制補充作業指導書,并履行審批手續。三、施工作業指導書內容三、施工作業指導書內容1、工程概況;2、編制依據(包括施工技術規范和質量驗評標準);3、作業進度及勞動力計劃;4、作業條件:(1)人員的資質要求(2)工器具、儀器、儀表要求(3)半成品的質量要求(4)環境的要求5、作業程序(流程圖形式)。6、施工方法、步驟7、質量標準及保證措施(1)執行的標準和
3、要達到的要求;(2)關鍵檢查項目、隱蔽工程及見證點的確定;(3)檢驗試驗項目;(4)過程結果數據;(5)人員質量責任;(6)特殊過程的監視測量。8、安全保證措施(項目工程的危險因素及控制)9、環境控制措施(項目工程的環境因素及控制)四、施工作業指導書編號及保存四、施工作業指導書編號及保存1、施工作業指導書由項目部施工部專業工程師編號、發放并保持發放記錄。2、每份作業指導書編寫六份,發放范圍:施工單位、施工、質檢、安全和總工程師各一份,并移交檔案室一份,原件留施工部保存。3、作業指導書統一使用 A4 復印紙,激光打印輸出。編審中發生修改或補充,應使用碳素筆采用勾涂方法修改,修改人應簽字并簽署修改日期,嚴禁刮涂。五、需公司本部審批的施工方案目錄五、需公司本部審批的施工方案目錄1、汽機專業(1)汽機房橋吊安裝方案(2)發電機定子卸車及吊裝就位方案(3)汽輪機扣大蓋方案(4)發電機穿轉子方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