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準備與開工報告申請制度施工準備與開工報告申請制度1 1 總則總則(1) 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工, 是指設計文件中規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開始施工的時間。分期建設的項目,其開工建設是指第一期工程開始施工的時間,單項工程建筑物的開工,是指工程正式破土或建筑物的基礎工程動工,也算為開工。在這之前的施工準備工作,如平整場地、拆遷建筑物、小型臨時設施等臨時工程都不算工程開工。(2)工程項目依據工程中標通知書及工程施工合同,都應在正式開工之前,完成工程開工前的各項施工準備工作,辦理工程開工的各項審批手續。為規范局承建西成客專工程項目的開工報告申請審批管理, 貫徹落實鐵道部關于鐵路大中型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
2、保證西成客專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嚴格開工建設程序,根據關于鐵道部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和辦理程序有關規定的通知(鐵計200729 號)規定和西成客專工程開工報告審批管理實施辦法,制定本施工準備與開工報告申請制度。(3)本標段、重點工程以及單位工程等開工申請報告由本單位(其中標段開工申請報告由項目部填報,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由項目部委托相應管段的項目部填報)按實填寫,按本制度規定的相應程序報批。 單項工程也可以單獨提交工程開工報告申請開工, 對于停工后又復工應重新辦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2 2 開工報告申請前應達到的開工條件開工報告申請前應達到的開工條件2.1 標段及標段內重點工程開工條件工程
3、項目中標后,在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協助下,由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共同完成施工準備工作計劃,其具體內容如下:(1)承發包合同已經簽訂;(2)本單位(局)現場管理機構(選定項目機構辦公地址并發布聯系電話等)已設立,主要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在標書機構的基礎上設置項目部機構定員和配備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及相關部室人員)按投標承諾或合同規定已到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以及質量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已經明確;(3)索取了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并已向設計、建設單位提交施工圖到圖計劃以及補充勘查計劃。主要施工圖紙已完成審核工作;編制了項目實施規劃大綱,擬定施工隊伍、組織施工調查,標段施工組織設計已經完成,并按規定的程序完成審批;(4)施工指南、施工規范、質量驗收標準、實施細則和工序、工藝施工要求已經駐地監理和總監理審核;(5)主要施工便道已經貫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電、臨時房屋和便道能滿足開工要求;水保、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