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工程物流工程系考勤制度系考勤制度為嚴格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依據湖南現代物流職業技術學院考勤制度 , 結合物流工程系的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 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做到按時上下班, 不遲到早退, 不擅離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二、各教研室負責本教研室職工考勤登記,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等,考勤記錄每月 3 日上報系部。三、職工請假按“教研室-系主任-院長”的審批程序逐級履行手續。1、半天以內由教研室主任審批;2、半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系主任審批。3、三天以上由系主任簽字院級領導審批。4、病假三天以上者(含 3 天),須持縣
2、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5、假滿上班后到辦公室銷假,特殊情況除外。四、非寒暑假期間,探親假和婚假 3 天,喪假 3-7 天。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對待。五、病事假和違紀處理辦法:1、病假一天扣發工資 10 元。全年累計病假二個月者,不享受年終獎和福利,年度考核不得評優秀、良好等次。2、事假一天扣發工資 20 元。全年累計事假三個月者,不享受年終獎和福利,年度考核不得評優秀良好等次。3、有曠會和曠工記載的教職工,年度考核不得評良好、優秀等次。4、曠課一節、曠會一次(包括學院大會,系部教職工會議),或無故缺席一次集體活動、無故不參加勞動一次,均扣發工資 30 元。5、曠工一天者,扣發日工資,不享受年終獎和福利。曠工累計三天者,扣發日工資,不享受年終獎和福利,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6、值班期間不到或脫崗一小時以上者;不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崗位者;超假但未準予續假者;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按時上崗者,均應計為曠工,六、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未牽涉到的方面,一律依據湖南現代物流職業技術學院考勤制度執行。物流工程系2008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