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噴漿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巷道噴漿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為加強我礦噴漿工程質量管理,規范成巷標準,提高我礦整體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規定。第一章第一章一般規定一般規定第一條第一條噴漿材料: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為 C20,配合比水泥:石硝:沙子=1:2:2,水泥為 425#普通硅酸鹽水泥,河沙為粒徑 0.350.5mm 的中粗沙,含水率不大于 5%,河沙嚴禁含有黃土及雜物,石硝粒徑 37mm,速凝劑摻入量為水泥用量的 3%5%,不得使用含有酸、堿或油的水。第二條第二條巷道噴漿每隔 50 米需制作一組混凝土試塊,每組試塊不得少于 3個,并由生產技術科技術人員陪同及時送至檢驗部門出具混凝土
2、強度試塊報告。第三條第三條噴漿巷道施工前, 需提前制作混凝土試塊,并由資質部門出具混凝土配合比單。施工現場需懸掛混凝土配合比單、計量器及日工程質量驗收表。第四條第四條巷道噴漿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內容要求及規定執行。第五條第五條噴漿前必須用高壓水沖洗受噴面, 把粘在受噴面上的粉塵等沖洗干凈后方可進行噴漿。第六條第六條噴漿前巷道如發現超寬超過 300mm 的需二次錨網支護, 欠寬部位重新擴刷至設計尺寸。第七條第七條噴漿前如巷道高度超過 3 米需搭設噴漿工作面平臺, 確保頂板及兩幫噴漿平整均勻。第八條第八條噴漿時如遇圍巖破碎、頂板淋水等地質構造時,需先考慮進行注漿加固、堵水等措施后再進行巷
3、道噴漿。第九條第九條噴漿后要將巷道內的回彈料及時清理干凈存放在指定地點, 并將管線及設備上的回彈料清除干凈,回彈料不得與裝有矸石、煤的罐車進行混裝。第十條第十條噴漿工作結束后,噴層必須連續灑水養護 28 天以上,7 天以內每班灑水一次,7 天以后每天灑水 1 次。第十一條第十一條施工隊組必須制定噴漿工程考核規定, 做到有人負責、 有人落實、落實到人。第十二條第十二條噴漿工作由跟班隊長或班長負責組織, 按規定程序組織噴漿工作,保證噴漿質量。第二章第二章噴漿噴漿前準備前準備第十三條第十三條巷道噴漿前必須檢查噴漿機水管、風管等是否正常。第十四條第十四條巷道噴漿前必須檢查自動滑模千斤頂、油管、油泵、閥組是否漏油,U 型卡等是否缺失,連接部位是否正常,銷、軸連接是否缺失。第十五條第十五條巷道噴漿前必須檢查掛線是否正確, 斷面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并將基礎開挖到位,防止出現穿裙、赤腳等現象。第十六條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