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電工程系考勤制度機電工程系考勤制度為加強機電工程系教學管理,積極開展“優良教風學風建設” ,對教師考勤做出以下要求:1. 每學期每位任課教師課程進行期間, 每次課考勤一次并應嚴格填寫教學日志。周數星期節次日月課 程 內 容學 生 出 勤 情 況任課教師(簽字)學習委員(簽字)2. 教學日志由教學辦公室負責提供和保管存檔。3. 為配合教師的考勤,系里組織成立督導組和學生學風檢查小組不定時地抽查各個班級的到課情況,并與教師的考勤進行統一管理,匯總公布。4. 任課教師應嚴格考勤,缺課 1/3 的學生應取消其考試資格。對于經常遲到或曠課的學生,應給予批評教育或將情況上報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5. 系
2、以每學期為一個評比周期,在每學期期末將教師考勤執行情況匯總通報。對未按規定考勤的教師,予以通報批評;情況嚴重者,將提交系辦公會研究,另行處理。6. 任課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安排的教學時間認真教學,不得隨意“調課” 、 “并課”和“停課” ,不得“遲到”或“早退” ;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減少課時”和“增加學時” ;嚴格禁止私自安排其他人員代課。7. 教師單周二下午必須參加政治學習,并簽到。無故不參加者以曠工論處。8. 學校規定的其它返校時間或臨時坐班時間,教學管理部門對教師進行出勤考核。其上、下班時間與坐班人員相同。9. 任課教師因公出差、出訪、參加學術會議或意外事情需要調課或請人代課,必須經教學主任批準。教師有責任及時將調課或代課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學生。教師返校后必須根據調課計劃安排補課。10. 系里召開會議,若因公不能按時到會者,要預先向系主任(或書記)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延時或缺會。11. 教師請病假,需要醫院出具病假單;請事假需提前與部門主管人員請示。經批準后方能生效。12. 該考勤將作為考核教師的依據之一,請各位教師重視。13.本規定自 20062007 學年第一學期開始試行,由系教學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機電工程系2006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