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轄各參施單位和車間生產單位。第二章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實施第三條公司每月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安全值班領導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組每月帶領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或生產車間進行綜合檢查,對具備評比打分條件的項目工程進行打分。每次綜合檢查后必須由工地現場負責人在檢查情況告知單上簽字,由現場負責人對查出的問題定人、定措施、定時間督促
2、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及時書面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部。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組對隱患嚴重、 安全生產管理不善的單位進行錄像曝光,或根據公司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四條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公司、事業部室(以下簡稱企業基層單位)每月由當月安全值班領導或文明施工負責人組織相關檢查人員進行兩次現場檢查和評比,查出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并督促相關責任人組織落實, 檢查中發現存在的隱患或嚴重違章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整改, 直到隱患消除。第五條企業基層單位專職安全員每天日常檢查現場不低于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若不能及時整改的問題在當日的生產調度會上提出或向主管領導匯報,研究出整改措施,并按“三定”原則進行整
3、改。第六條外施隊伍的專、兼職安全員隨時在工地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處理不了的問題要立即上報, 并認真填寫安全工作日志和檢查記錄,并做好整改復查工作。第七條施工班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組長或義務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在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隱患,應隨時采取解決措施,嚴禁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第八條在元旦、春節等特殊節假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公司每年在春季復工前、雨季、冬季期間,將組織對各單位進行重點檢查。第九條暑期將對在施工程進行專項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第十條對于重點工程和創優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組將會加大檢查力度,適度增加檢查次數。第十一條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組由安全生產部和綜合辦公室聯合組成,由安全生產部牽頭組織檢查。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標準第十二條對施工現場檢查的主要標準包括:一、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二、施工現場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