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建設工程質量舉報獎勵制度公路建設工程質量舉報獎勵制度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責 任 人:承辦人 A、承辦人 B、副處長、處長、評審專家、處務會參加人員二、獎勵依據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令 2006 年第 6 號)第三十三條 :“公路建設實行工程質量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路建設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工程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都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檢舉和投訴。”第三十五條 :“對舉報內容屬實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予以表彰或獎勵。”三、獎勵條件和標準對公路建設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以及工程質量事故和質
2、量缺陷進行舉報,經查證內容屬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四、受理承辦人 A 對實名舉報材料進行審查,舉報事項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受理范圍的,應當即時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向舉報人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并注明不予受理理由。五、查證與決定承辦人 B 會同承辦人 A 對舉報材料進行復審,報副處長同意,由承辦人 A 根據情況聘請具有相應能力和水平的專家對舉報事項進行全面查證,提出查證意見,并簽名;承辦人 B 根據專家查證意見,報處長同意,召開處務會集體研究討論,根據違法行為或質量事故、缺陷程度確定是否予以表彰或獎勵。給予表彰或獎勵的,報請廳長辦公會研究,確定表彰形式或獎勵金額,由承辦人 A 向舉報人發放證書或獎金。六、公開公示本制度文本在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網站上長期公布,網址:。七、監督檢查執行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八、責任追究執行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公路建設工程質量舉報獎勵工作流程圖舉報人申請審核舉報人的舉報材料是否齊全進行材料審查報請批準人審核不符合要求退回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請,并一次性告知應補辦的材料批準人提出審核意見通過審查給予表彰或獎勵交通運輸廳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