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例會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例會制度為了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項目部及各施工班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1.1 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1.2 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1.3 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2、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2.1 研究、擬定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2.2 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指令。2.3 聽取各部門和各作業隊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施工班組和人頭。2.4 對項目部發生
2、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2.5 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3、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3.1 安全工作例會由項目經理召集和主持, 項目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召集和主持。3.2 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 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及施工班組負責人。3.3 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項目經理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4、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4.1 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項目經理確定,各作業隊負責人可提前向項目經理或安全員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
3、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4.2 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 應事先經專職安全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4.3 安全工作例會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項目經理裁定。4.4 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作業隊負責人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5、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5.1 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安質部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5.2、 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安質部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 并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泄露。5.4、 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項目經理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項目部責任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