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裝飾工程安全動火制度及措施酒店裝飾工程安全動火制度及措施為了保證動火施工安全, 使動火者明確自己的責任, 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安全生產動火制度及措施。一、 本項目電工或相關單位在本標段內任何部位動火施工, 都必須申請動火證, 動火證由項目責任人填寫, 寫明動火位置、 動火原因、動火時間、動火期限、清理隔離措施等。二、 其他單位申請動火, 必須向安高項目監理部提供有關證件 (焊工證,上崗證等)備案,嚴禁無證人員動火施工。本項目工程人員在本標段內動火,需由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防范措施。三、安全員親臨現場與項目責任人、監護人、項目經理商定施工方案、應急措施、監
2、護措施等。四、 有風天氣要采取防止火花被風吹散的措施, 高空作業要防止火花四處飛濺,室內動火應將門窗打開,注意通風,動火現場要有明顯的標志,并備足適用的消防器材,動火作業完畢應認真檢查現場,滅絕火種。動火現場不能有易燃易爆品。五、安全員要現場監督,逐項落實安全措施,監護人不能離開動火點,一張動火證只限一個點。六、嚴格控制動火期限,過期的動火證不能再用,須重新辦理。七、 動火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 動火分析是指對現場周圍環境的分析。八、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人員要與監護人協調配合,在動火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停止動火:(1)周圍有易燃易爆品。(2)動火區周圍有其它人使用易燃易爆品。九、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瓶應保持 5 米以上距離,距動火點要保持 10 米以上的距離,電焊機要放到指定地點,施工用臨時電源要安全可靠,接地線要接在被焊設備上,并應靠近接焊點。十、五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十一、動火人做到三不動火:沒有動火證不動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十二、 動火結束后, 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協同安全員對操作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火險隱患后,由安全員在動火證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