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業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建筑業職業危害預防制度為了保護職工健康,防止發生職業病,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職業病系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為認真做好本工程的職業病的防護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1、凡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由其所在崗位為其定期進行體檢制度,并將體檢記錄存入健康檔案。2、各崗位必須貫徹職業病報告制度,按期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告職業病的發生情況。3、從事易發職業病工作的人員必須使用防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各單位應對防護用品嚴格管理,并教育職工按規定和要求使用。4、作業場所未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的,嚴重影響
2、安全健康時,職工有權拒絕操作。5、對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因按規定接受職工健康所占有的生產、工作時間,應按正常出勤處理:如職業病防治機構認為需要住院進一步檢查時,不論其是否診斷為職業病,在此期間可享受職業病待遇。6、職業病患者的待遇由公司行政、工會和勞動鑒定委員會根據職業病診斷證明和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按國家現行規定確定。7、對已確診為職業病的職工,除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外,必須在兩個月內將其調離原崗位,安排新生的工作崗位并給予治療和保養,職業病患者的社會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于因工作需要暫時不調離的生產。工作的技術骨干,調離時間不得不超過半年。8、項目部管理人員應隨時做好職業病的搶救和應急措施,凡因搶救和應急措施不到位而導致患者死亡或留下嚴重遺癥者,將直接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行政領導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9、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我項目部將職業病名單分列如下:1)笨中毒易發工種:電工、油漆工2)汽油中毒、四乙基鉛中毒易發工種:司機3)矽肺、塵肺易發工種:電焊工、泥工、付工4)接觸性皮炎易發工種:機械工5)職業病白內障易發工種:電工、電焊工6)笨所致白血病易發工種:油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