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一、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三、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
2、,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 各類人員、 工程項目經理考核; 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
3、內每次考核有 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 部門內每次考核有 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計表。(詳見附表)八、獎罰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 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 (部門領導罰款 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 300 元),并提出警告處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九、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