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2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地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適用于山東泰安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第一項目部。二、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分析各工地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三、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總工程師或項目部分管安全負責人主持,由安全科負責通知各參會人員學習會議時間和地點,召集有關科室、人員以及各工地相關管理人員、農民工參加。四、安全
2、生產工作學習會議的主要任務:1、傳達、貫徹和學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精神;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全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發展戰略;3、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討論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4、督促、檢查全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當前安全管理生產工作情況,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產作重點。五、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施工安全生產專項學習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或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六、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要求:1、各類施工安全生產學習會議應建立專門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學習會議記錄;2、學習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的必須向項目經理部主要領導請假;2 / 23、學習會議記錄、紀要將作為對安委會各科室成員和各工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七、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做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項目部安全科負責督辦、檢查。八、 安全生產工作學習會議部署的工作實施情況, 由項目部安全科匯總上報。九、各工地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學習制度化、經常化,并認真做好學習會議記錄, 確保使每次學習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性內容, 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