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企業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制度施工企業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制度一、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1、各級技術負責人必須熟悉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在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均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做好書面記錄。2、在道路交叉口施工處施工,必須設立醒目標志及車輛誘導表設。3、當遇上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吊裝作業和懸空作業。4、在自然光線不足或夜間進行施工時,工作地點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定扣好帽帶,一切施工過程中都要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6、二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使用安全帶,扣好保險勾。7、高
2、空作業時,不準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8、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可開機啟用。9、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二、安全生產細則1、施工現場管理:工程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需有詳細的平面布置;運輸道路,臨時電網,各種管道、 倉庫、 附屬設施以及其它臨時設施的設置, 必須符合安全和衛生要求。施工現場內一般不允許架設超過建筑物的高壓電線,如必須保留高壓電線時,應該按電力部門規定,使高壓電線和它所經過的建筑物或工作地點保護一定的安全水平距離,水平距離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達不到規范要求,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施工現場
3、內危險的深坑、予留洞口等處,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或掛設危險標志,夜間施工應有紅燈示警。場地內均應有適當的排水溝,但排水溝不得妨礙施工區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應搭設牢固的橋板或在溝渠上用砼加固。材料、構件、設備的堆放要整齊穩定,不得超高(根據規定和施工方案),拆除的模板以及場地內的廢料等,在下班前應及時清理(落手清)。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或接零保護裝置。施工現場應按規定設置“三相五線保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開關箱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三級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2、土石方工程的施工進行土方工程前,應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上下設施(如電纜、自來水管道等)的調查工作。挖掘深坑、槽、巷道等時,應根據土質情況設置邊坡或加設支撐以防止塌方,嚴禁挖“神仙土”。3、爆破工程開挖樁基、基坑、基槽、管溝和平整場地爆破的,應有專門的具體措施,經批準后才能施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