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專業人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務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強防范意識,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公司全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一、施工負責人的培訓運架梁施工負責人必須積極接受指揮部、公司、集團公司舉辦的安全培訓,并應參加國家相關部門的安全資質考試,獲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安全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及工程技術人員等,他們是施工生產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 安全培訓著重解決: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
2、思想,擺正安全與施工生產的關系,學習和掌握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知識,工作中以身作則。在教育過程中要借鑒國內外現代鐵路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理論和方法,結合具體實際,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提升安全素質,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年至少進行 1-2 次。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教育與培訓特種作業是由國家認定的,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對于運架梁施工, 運架設備操作人員、 電氣焊作業人員都屬于特種作業人員。1、凡分配到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按規定履行手
3、續,辦理特種作業學習證后,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本工作的操作學習。學習期滿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2、凡已取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 對操作證進行復審簽認 (一般每年考核復審一次)。 對電氣焊、 電工、起重工等特殊作業人員, 必須按照 GB5306-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礦考核管理細則貫徹執行。特種作業人員經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證者,必須按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期限復審,否則應立即停止操作。四、新進人員的安全培訓1、 新進運架梁施工勞務人員, 接受安全教育、 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 48 小時,考試合格后,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監護下工作滿 1 個月,經現場演練考試合格,方可獨立工作。2、新進運架梁施工的職工(不含特種設備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 1 周,經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