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
2、高職工防火警惕性。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及要求一、組織管理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
3、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安全設施驗收書。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