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公司聘用管理制度房地產公司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節目的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 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促進招聘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以適應公司的發展需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招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第二節適用范圍及原則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組織機構。第四條求職員工分為兩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
2、本公司繼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實行下列原則:(一) 編制控制,突出重點,按計劃用人;(二) 內部招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三) 全面考核,最適者錄用。第三節聘用條件第六條從事管理和業務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應滿足下述條件:(一) 大專以上學歷;(二) 二年以上相關職位工作經驗;(三) 無不良行為記錄;(四) 特殊情況人員, 經總經理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五) 所有員工的錄用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第七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一) 在學歷、 經歷、職稱、 參加工作時間、 婚姻狀況、原工作等方面有隱瞞、欺騙行為;(二) 有肝炎、肺結核等
3、急、慢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醫生認為影響正常工作的;(三) 正在孕期和哺乳期的。第八條所有應聘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個月的試用期后才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特殊職位可考慮將試用期延長為三個月。第四節招聘程序第九條計劃申報、審批:(一) 各部門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填報部門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二) 人力資源部匯總各部門計劃填報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報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三) 一般情況下各部門應在招聘之前 30 天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 報主管副總經理、 總經理審批。第十條組織招聘及面試:(一) 人力資源部匯總各類人員需求, 根據情況選擇招募方式及渠道,組織招聘;(二) 內部正式員工可推薦人才, 并將推薦人簡歷提交人力資源部;(三) 人力資源部收集簡歷并篩選,進行初試,主要側重于人員基本條件核實、基本素質測試等方面,合格后提交用人部門; 需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