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公司會議制度一、公司會議制度為加強公司管理, 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加強會議時效性和可執行性,特制定本規定:一、公司管理會議可分為高層決策會議、全體會議、專題工作會議、周/月工作例會、部門工作會議等。1、高層決策會議參加人員為副總經理以上高級管理人員,會議主要任務是確定公司組織架構、發展戰略、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協議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策等,會議由公司高層領導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2、公司全體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全體人員參加,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確定) ,總結工作,布置任務。3、專題會議主要任務是解決工程、銷售、招商、財務、經營等相關業務問題,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召集,相關
2、部門人員參加,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4、周/月例會參加人員為部門負責人以上管理人員,會議主要內容是總結各部門一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各部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會議周末/月末召開,總經理確定后由辦公室負責通知。5、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召集,主要任務是研究本部門相關工作問題。部門會議分周/月工作例會或專題會議,日常工作例會主要內容是總結本部門一周/月工作,制定下周工作計劃,協調解決部門員工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會議周末/月末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專題或項目需要隨時召開。二、會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對于需表決事項,與會最高領導有決定權。與會人員可保留意見,但要顧全大局,執行相關決
3、議。溝通探討問題應遵循務實、實事求是的原則,提出觀點應闡明理由,對于因錯誤的數據、偏頗的意見而導致會議決策失誤,相關管理者應擔負責任。三、召開各類會議,召集人至少提前半天通知與會人員,告知會議主題及相關議題,與會人員在會議前必須準備好書面提案報告等相關會議材料,做到開會時有充分的準備,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四、專題工作會議、周/月例會須由相關人員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結束次日下發會議紀要。其他會議根據需要整理紀要。五、會議相關內容及會議形成的計劃、方案、決議,需要傳達給相關人員的, 與會人員應及時傳達至部門相關工作人員, 嚴格按相關安排推進工作,辦公室和監察部對相關事項進行檢查、 督導和落實。 會議形成的計劃、 方案、決議,需要時辦公室以正式文件下發執行。六、根據工作需要,相關人員可出席、列席相關工作會議,發表意見。七、 參會人員如遇出差、 總裁董事長安排辦理有關事宜和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