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二二 0 一五年八月三十日一五年八月三十日一般規定一般規定1、參加施工的所有作業人員應熟知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2、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和考核合格,取得相的作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參加作業。3、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應根據作業特點,正確使用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木履,拖鞋、高跟鞋或光腳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 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上下交叉作業和有危險因素的出入口應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 2 米以上作業應有防護欄桿、擋板
2、或安全網。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時,應有相應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和他防護用品使用前,應對其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4、施工現場所有的坑、洞、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均應設置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夜間應設紅燈示警。5、不得擅自拆動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示牌。需要拆動時,必須經現場施工負責人批準。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6、在坑槽內或坑槽邊施工時,應隨時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紋、疏松或支撐走動,應及時采取加固措施。材料堆放和施工機械距坑槽邊的距離應不小于規定。7、大風和暴雨前后,應對現
3、場各種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用電線路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有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情況時,應及時加固、修理和排除。8、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塔式起重機、打樁機和易燃易爆物品庫房等應設置臨時防雷裝置。9、從事高溫作業的工作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10、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機的吊籃上級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11、嚴禁在操作現場(包括在車間)玩耍,吵鬧和從高空拋擲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品。12、 嚴禁在高壓電源的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磨石操作, 嚴禁用手直接提拿燈頭,電線,照明。13、嚴禁在有危險品,易燃品,工棚場地的現場倉庫吸煙及動用明火。14、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未經培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施工現場的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各種專項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各種專項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一)土方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