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編制依據1.1 國家現行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1.2 國家現行防水規范、規程1)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01)2) 地下室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8-2011)3)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 (GB501082008)1.3 國家現行相關材料標準1) 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GB23441-2009)2)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 19250-2003)1.4 公司相關技術資料和標準2 工程概況XX 工程項目地下室底板分別處在不同標高,二期底板標高較低,兩者
2、間通過斜坡通道過渡,其地下室連接部位(沉降縫)靠近一期,由不同的施工單位先后分別完成縫的兩側構造。沉降縫防水構造為:底板、側墻、頂板設內置式橡膠止水帶;側墻、頂板設縫內崁縫膏后,雙層卷材騎縫外包。頂板上覆種植土厚 1500mm。另 10-11#棟與地下室通過兩道沉降縫連接,采用了前述相同的構造。2.1 現場情況1)沉降、位移大:后澆混凝土與先澆混凝土間已發生mm 的沉降, mm 的位移(圖 1) 。該趨勢仍在繼續。2)止水帶斷裂:側墻、底板、頂板中的內置式橡膠止水帶均已斷裂(圖 2) ;3)底板無法形成外包防水層:底板在結構澆筑前未作外防外包防水處置,現在已無法形成完整的外包防水體系(圖 3)
3、 ,留下致命的透水通道(圖 4) ;4)漏水集中在底板:日漏水量約 3-5 噸,估測進、漏水平衡點在 20 噸以上,集中于底板(圖 5) ,其中底板居中漏水量大于兩側;2.2 現狀分析1)種植土提供了豐富的水,無法杜絕水源:該沉降縫處于 1500mm 種植土以下,常年積水厚度不低于 100mm,來源于人工澆水和自然降雨。 頂板內表面承受理論壓差為 400-500mm 水柱,底板內表面承受理論壓差約為 4500mm 水柱,側墻內表面從上至下介于二者之間。該參數表明:迎水面作業,找到漏點,即可治漏;背水面作業,需對底板,側墻、頂板同時采取措施予以處置,方能治理滲漏。2)沉降縫相對位移值超出一般防水材料所能承受的范圍:本案中,表觀位移率達 1000%(20/2*100%)以上,國內已知的防水材料中,無法找到能承受如此之巨應變的材料,包括橡膠止水帶,即便是最好的自粘卷材,也已被超出其延伸極限。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