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安全環保管理制度目目錄錄第一章第一章總則總則第二章第二章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第三章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第四章第四章安全例會制度安全例會制度第五章第五章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第六章第六章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第七章第七章安全驗收制度安全驗收制度第八章第八章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九章第九章工傷工傷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第十章第十章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報告制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報告制度第十一章第十一章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十二章施工現場
2、門衛管理制度施工現場門衛管理制度第十三章第十三章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第十四章第十四章安全標志牌管理制度安全標志牌管理制度第十五章第十五章危險作業旁站監控制度危險作業旁站監控制度第十六章第十六章危害安全的工藝、設備淘汰制度危害安全的工藝、設備淘汰制度第十七章第十七章安全技術資料內業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資料內業管理制度第十八章第十八章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第十九章第十九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章第二十章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項目安全管理相關工作程序項
3、目安全管理相關工作程序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一、 為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群防群治制度, 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實現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等有關法律、 法規和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編制。三、本制度的適應范圍:各項目部、機關各部門。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一、工程管理部組織青島分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 并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二、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列入綜合管理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內。三、 綜合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分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