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市經營部管理制度門市經營部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總則總則第一條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發行室(以下簡稱發行室) 。第二條第二條 目的為充分調動門市經營部的市場開拓能力和市場發展潛力, 創造良好的市場業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三條第三條 原則堅持業務管理的計劃、組織、控制、考核相結合的管理原則第二章第二章門市經營組織管理門市經營組織管理第四條第四條 門市經營管理制度制定經營管理制度制定由門市經理負責制定,上報主任進行審批,審批后經過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再上報標準所有關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后下發執行。第五條第五條 經營管理制度執行門市經理負責組織執行。第六條第六條 經營
2、管理制度實施監督發行室主任負責經營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的監督和考核。第七條第七條 經營管理制度實施效果考核發行室領導(主任、副主任、所主管領導等) 、主任辦公會負責對經營管理制度執行效果進行評審。第三章第三章門市經營部管理制度制定方法門市經營部管理制度制定方法第八條第八條 類比法主要通過對相似行業、同行業競爭對手現行的門市經營成功經驗,結合發行室目前經營現狀而制定的。第九條第九條 經驗對比法主要根據發行室過去 3-5 年內的門市經營執行情況和未來發展規劃要求以及客戶對發行室相關信息反等綜合因素而制定的。第十條第十條 綜合法在類比法與經驗對比法分析的基礎上,綜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第四章第四章門市經
3、營部管理制度管理內容門市經營部管理制度管理內容第十一條第十一條門市經營管理內容(一)經營方式(二)經營管理(三)經營政策(四)經營業績評估第五章第五章經營方式經營方式第十二條第十二條經營性質門市經營部為發行室非獨立法人的對外經營實體。第十三條第十三條經營范圍以經銷國家標準圖集為主,兼顧其他地方標準以及建筑標準、規范等相關圖書。第十四條第十四條門市經營部管理方式(一)發行室對門市經營部管理采取以銷售目標為導向的管理方式,兼顧經營過程監督和考核。1.管理過程監督(1)年度營銷計劃、年度銷售目標由發行室向門市經營部下達;(2)經營部經理定期參加發行室中高層會議,按一定程序向主任、主任辦公會成員進行述職,介紹門市經營部經營情況;(3)每季度向主任上繳經營計劃、銷售目標完成情況分析報告。2.財務監督(1)每月份向發行室財務部門遞交門市經營部財務報表;(2)定期接受發行室財務部門的財務檢查;必要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