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編編 制制 人:人:審審 批批 人:人:審核日期審核日期:建筑起重機械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及使用及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維護保養管理制度一、機械設備管理制度一、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嚴格遵守建設部令 166 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2、機械設備的使用應貫徹“管理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按設備性能合理安排,正確使用,充分發揮設備效能,保證安全生產。3、各級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本單位制定的各項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尊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檢查安全設施、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以及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加以解決。
2、4、堅持持證上崗,嚴禁無操作證者上機作業,持實習證者不準單獨頂班作業。5、不屬于本人負責的設備,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上機操作。6、現場設備(含臨時停放設備)均應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盜、防破壞措施,并實行專人負責管理。7、機械設備的安裝應嚴格遵守安裝要求,遵守操作規程。安裝場地應堅實、平整。起重類機械嚴禁超載使用,確保設備及人身安全。8、設備安裝完畢后,應進行運行安全檢查及性能試驗,經試運轉合格,專業職能人員檢驗簽字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二、建筑施工現場二、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安全生產六大紀律”1、進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2、2m 以上的高處、懸
3、空作業、無安全設施、必須帶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臂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三、起重吊裝三、起重吊裝“十不吊十不吊”規定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5、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6、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