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 (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本條所稱合同即書面合同, 是指采用合同書、 信件和數據電文 (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二、相
2、關文件1、 管理手冊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5、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三、實施職責1.本制度由經營部負責合同訂立、管理;2.財審部負責執行情況中的財務與審計監督;四、工作流程1、合同分類:工程合同: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勞務合同:公司經營部負責管理;2、合同主管部門職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領導、協調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管理工作;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活動;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
3、管理,玩忽職守,違法亂紀者,未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處罰;其他需要協調解決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3、合同條款、合同申請單位和合同執行單位3.1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當事人名稱、住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開戶銀行、賬戶;標的(指貨物、勞務、服務等)名稱、型號、規格等;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價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時間、方式;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條件;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根據法律、 法規規定和合同性質確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必備條款。對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3.2申請簽訂合同的單位或部門即合同申請單位,其職責為: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信譽和履約能力等情況;具體參與合同的談判;參與合同的草擬、會簽、修改、保證合同的可行性;負責建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