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費用暫行管理辦法為加強億達投資公司及所屬房地產公司通訊費用管理,控制通訊費用使用與支出,制定本辦法。一、費用范圍:辦公電話、傳真、網絡及辦公用手機等費用。二、費用管理:1、各公司必須嚴格控制辦公電話、傳真、網絡費用支出,使用國際電話、國際傳真須履行審批手續,每月須在公司內部通報一次通訊費用明細情況,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2、手機及通話費管理:1)各公司一律不再報銷手機購置費用。2)投資公司總裁、副總裁及所屬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手機話費,實行銀行托收管理,每人只限一部手機,實報實銷。 3)其他員工手機話費補貼包含在月薪綜合補貼中,原各公司手機購置及話費報銷規定一律取消。三、各公司每半年須將手機通話費用明細上報投資公司管理部。四、本辦法由投資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五、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附:手機通話費用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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