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技術復核管理制度8.1 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應對現場重要部位和工序的施工進行技術復核。8.2 以下工程重要部位工序的施工應進行技術復核;1 建設單位移交的建筑規劃紅線位置和高程;建筑定位、放線;基礎尺寸、軸線、標高;樓層軸線及標高的傳遞;沉降觀測。2 大型預制構件鋼筋砼柱、屋架、吊車梁等的施工放樣尺寸、預埋件、預留孔位置。3 鋼筋配料、門窗及構件加工單的數量、規格型號、質量標準。4 商品砼試配報告、配送砼數量及強度等級需用計劃、配送現場砼強度等級確認。5 管道線路走向、標高、尺寸及坡度。6 電氣工程變、配電位置、方向及標高、尺寸。7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計算。8 其他工程重要部位和工序的
2、施工。8.3 以上工程重要部位和工序施工時,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應進行技術復核,防止施工重大差錯的發生。8.4 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應關注并跟蹤現場重要部位和工序的施工,及時安排技術復核人員進行復核。經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復核人應在原記錄(表格)復核欄署名確認。復核人發現差錯時,應提出糾正要求,要求工程部相關責任人立即組織整改,并對整改效果進行驗證。糾正要求及整改驗證情況應記入崗位工作記錄。8.5 以上工程重要部位和工序的施工未經技術復核的,不得進行下一步工作;未經技術復核人復核簽字確認進行施工造成嚴重后果的,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相關責任人應承擔工作失職責任。8.6 現場技術復核工作記錄是重要施工資料,應分別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