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樣板施工管理制度5.1 為實現項目質量目標,開工前工程管理部門應制定項目樣板施工計劃。5.2 樣板施工計劃應根據施工合同,招標文件和項目質量目標并結合工程特點制定。5.3 現場缺少施工經驗、或屬工程重要部位、施工面積較大、規模較大的分項工程應納入樣板施工計劃,實行樣板引路的施工方法。5.4 樣板施工計劃應包括工程主體、裝修裝飾、機電設備安裝的分部分項工程中的檢驗批或工序樣板施工清單及質量驗收標準。5.5 樣板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應編制樣板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作業指導書應明確分項工程物資材料質量要求、操作人員、工藝方法及施工設備要求和質量驗收標準。5.6 樣板工程作業前,項目部工程部
2、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施工與安全技術交底或培訓。5.7 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應對樣板工程施工過程進行監視,對相關樣板工程(樣板工序、樣板分項工程、樣板墻、樣板間、樣板段等)進行技術復核、過程參數檢測、質量檢查和開展必要的分析活動。5.8 項目部工程部應組織樣板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對樣板施工過程組織合格確認。必要時,應組織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的共同驗收。5.9 經驗收的樣板工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5.10 現場新班組進場進行施工作業時宜執行本制度,先按相關樣板工程標準要求進行其分項工程施工,其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正式施工作業。5.11 以樣板工程施工推廣的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統一技術和安全交底,統一操作程序,統一施工方法,統一質量驗收標準。5.12 項目工程部應保存樣板施工的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