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2.7.1總則1 為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使事故得到及時的控制和正確的處理,降低事故產生的影響,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范圍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備案等適用于本制度。 2.7.2術語和定義2.7.2.1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2、3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 患職業病的;5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2.7.2.2職業病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導致的疾病。2.7.2.3輕傷事故指受傷后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的事故。2.7.2.4重傷事故指造成肢體殘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依據原勞動部頒發重傷事故范圍或經醫師診察后
3、認為受傷較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由地方勞動部門審查確定為重傷的事故。2.7.2.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所稱的“以下”均不包括本數)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7.2.6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所稱的“以上”均包括本數)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7.2.7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7.2.8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4、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7.2.9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2.7.2.10“四不放過”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2.7.3職責1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是事故控制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重傷以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負責收集、保存工傷事故臺賬、檔案,有權對事故的責任單位和項目部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2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事故的善后賠償處理。3 公司工會負責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監督工傷、職業病患者有關待遇
5、的落實情況,必要時,代表員工與行政領導溝通,協商解決。4 分公司負責所管轄地域事故控制管理;負責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后賠償。5 項目部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現場原貌進行保護。2.7.4事故的報告2.7.4.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迅速逐級上報。2.7.4.2發生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登記表,在事故發生當月隨職工傷亡事故情況月報表一同報送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2.7.4.3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24小時內報逐級上報至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2.7.4.4發生死亡事故項目經理部立
6、即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公司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2.7.4.5報告內容1 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2 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傷亡者姓名及自然狀況;3 事故現場采取的控制措施;4 報告人姓名、工地電話。2.7.4.6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逐級上報。2.7.4.7職工經職業健康檢查確認患有職業病后,將患職業病人員檢查結果及處置情況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2.7.4.8發生未遂事件應在發生當月報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2.7.4.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項
7、目經理和項目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搶救遇險受傷人員,指導現場緊急救護,組織人員救險排險,采取措施制止事態蔓延擴大,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均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2.7.4.10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事故均有權檢舉、控告和投訴,一經查實,應對事故責任人嚴肅處理。對隱瞞事故不報者要加重處罰。對打擊報復檢舉、控告和投訴單位和個人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7.5事故的調查 1 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負責人組織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2 重傷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同級生產、技術、安全、工會
8、、保衛等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確定事故責任。 3 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保衛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分公司派人參入配合當地安全生產管理局、質量安全監督站、公安、工會等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協調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4 發生火災、交通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消防、交通的主管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5 發生職業病、傳染病、食物中毒,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組織對病情、疫情的調查。 6 發生未遂事件,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7 事故調查中,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資料,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應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
9、關資料、證據和相關證人,接受并配合調查人員的現場查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干涉、阻礙調查組的工作。對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調查組調查等情況,由事故調查組提出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8 事故調查期間,未經事故調查組同意,事故發生單位、項目必須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相關人員不得離開事故現場。事故調查組同意撤銷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后,方可組織對現場的整改,驗證合格后,恢復施工。 9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打擊報復的,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2.7.6事故的處理 1 輕傷事故的處理,由項目經理部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上
10、一級安全主管部門認定后,由項目經理部負責處理。 2 重傷事故的處理,由公司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負責人領導認可后,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經公司領導認定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領導。 3 死亡事故的處理,經事故調查小組召開分析會,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向事故調查組提出書面結案申請。事故報告批復后,按批復文件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交納事故罰款。 4 發生各類因工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詳見各單位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重大傷亡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相關程序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 5 對未遂事件,項目經理部應及時采取
11、預防控制措施,并對事件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6 發生安全事故后,各單位必須按事故分類及相應的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組織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傷亡和物損情況,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和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現場必須經調查人員現場查證并做出有關指令后方可進行清理,恢復施工。 7 事故的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及時、認真的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要通過綜合評價后實施。 8 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按照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
12、任。 9 對工傷和職業病患者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職工工傷范圍和保險待遇暫行辦法,為工傷和職業病患者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并辦理相關手續。 10 事故處理后,應將處理結果以通報形式發至各相關部門,以使廣大職工吸取教訓,預防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11 對職工發生工傷的考勤,應有班組長證明,有施工員和安全員簽字,方可成為工傷考勤依據,任何人不準隱瞞工傷事故,不準假報工傷事故。2.7.7事故報告的備案2.7.7.1發生事故的項目部應在一星期內將事故調查報告書、工傷登記表、兩人旁證材料、傷者診斷書或死亡證明,逐級上報至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備案。2.7.7.2事故報告編寫應包括如下內容: 1 企
13、業名稱(詳細地址); 2 行業名稱、分級隸屬關系、直接主管部門; 3 事故發生日期、發生事故單位、事故地點; 4 死(重傷)者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受過何種教育、事故類別; 5 經濟損失; 6 事故發生經過; 7 事故發生原因; 8 事故責任分析; 9 處理意見; 10 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11 參加事故調查人員。附件 1、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登記表 2、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登記表發生事故單位事故發生地點從事何種作業發生時間年 月 日傷 害程 度傷亡者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歇工天數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傷害部位及程度 事故簡要情況本人應負責任及處理情況醫療結 論傷者或亡都
14、家屬簽名發生事故單位意見單位負責人簽名: 公章鑒定部門意見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工程名稱:填報單位(蓋章)報告日期一、事故基本情況事故發生日期、時間事故發生地點事故發類質量;安全初步估算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事故類型事故發生部位事故簡要經過原因初步分析二、工程概況單位(標段)工程名稱工程類型工程規模()工程造價結構類型開工日期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有 立項無有 用地許可證無有 規劃許可證無有 施工許可證無有 招標投標無有 施工圖審查無有 安全生產許可證無有 質量安全監督無建設單位資質等級勘察單位資質等級設計單位資質等級施工總包資質等級施工分包資質等級項目經理資質等級項目安全員監理單位資質等級項目總監總
15、監代表三、事故傷亡人員情況死亡人員人數總人數職工人數非職工人數重傷人員人數總人數職工人數非職工人數四、職工傷亡人員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用工形式進場日期傷亡情況非職工傷亡人數情況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傷亡情況填表說明:1、 此表由建設部制。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物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事故快報表須在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報送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2、 工程類型填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拆除工程、其他。3、 事故類型填寫: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具傷害、起重傷害、觸電、高處墜落、坍塌、中毒和窒息、大火災和爆炸、其他傷害。4、 填寫擇項時,在相關的“”處打“”。5、 職工傷亡人員是指與工程有關的各類人員(包括臨時工),非職工傷亡人員指與工程無關的社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