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1.1砌筑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砌筑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 2)砌筑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3)砌筑工工具必須放置在工具袋內,防止物件掉落傷人。 4)砌體高度超過1.2m時,應搭設腳手架作業,腳手架必須牢固、穩定。腳手板跨度不得大于1.5m,同一塊腳手架板上操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嚴禁用不穩的物件墊高腳手板并進行操作。 5)操作場地地面堆放的砌體材料應堆碼齊整,地面上堆碼高度不得超過三層側磚,腳手架上堆放的砌體材料不得超過一層側磚。 6)砌體操作時,不得
2、站在磚墻上行走劃線、檢查大角垂直度、刮縫等工作。作業時不得向下或向上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必須采用傳遞方法。 7)砌體操作中,應避免上、下兩層同時進行操作,防止上層物件掉落傷人。 8)用手推車裝運砌體材料時,應把握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9)砌體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8m,遇6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作業。 10)屋面上瓦應搭設腳手架斜道,兩坡上瓦應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不得在桁條、瓦條或瓦上行走。 11)砌筑工鏨磚時應面向墻面,每日工作完畢后應將腳手板和砌體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做到工完場清。4.1.2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抹灰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
3、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 2)抹灰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3)抹灰工工具必須放置在工具袋內,嚴禁將工具、材料等物件放在窗臺或木板上,防止掉落傷人。 4)室內抹灰高度超過1.2m時,應搭設牢固穩定的腳手架。腳手板跨度不得超過1.5m,架板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同一腳手板上操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嚴禁用不穩定的物體墊高腳手板作業。 5)貼面用的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飾面塊材,應堆放整齊平穩。貼裝時應穩拿穩放。需灌漿的飾面磚應待灌漿凝固穩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并應防止支撐坍塌、掉落傷人。 6)不得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物體上搭設腳手
4、板。嚴禁踩踏在腳手架護欄桿和陽臺欄板上進行操作。 7)非電工不得私自搭接電源。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切割機械或磨石地面作業時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8)機械噴涂作業時,應佩戴防護用品,并按規程要求操作噴涂機械。9) 施工完畢,每日下班時應清理工具和材料,做到工完場清。4.1.3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木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 2)木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3)木工工具和圓釘等材料必須放置在工具袋內,防止物件掉落傷人。 4)安裝高度2.0m以上模板時,應搭設工作臺。2.0m以下作業應使用堅實的馬凳。嚴禁
5、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嚴禁站在磚墻上操作。 5)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頂撐安裝應垂直,低端應平整堅實,并加墊木,木契要釘牢并用橫向拉桿和剪刀撐拉牢。頂撐支撐部分長度不應超過250mm。嚴禁使用紅磚等脆性材料作立柱支撐墊底。 6)搭設模板支撐時應按先內后外施工順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高處作業。雨、雪、霜后應先清掃作業現場,場地不滑時方可進行作業。 8)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材料。外架堆放荷載不得超過每平米100kg。 9)樓層平面預留孔洞后,應及時將孔洞遮蓋,防止物件墜落傷人。 10)模板拆除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
6、履行交底手續。拆除時應按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1)高處拆模時應有專人指揮,拆除作業場地應設置圍欄或警戒線,并停止過往人員通行。 12)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預制構件模板時,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 13)組合鋼模板拆除時,上下應有人接應傳遞,鋼模板及配件應隨拆隨運,嚴禁從高處拋擲。 14)模板拆除后板上的釘子應及時打彎或拔掉。模板應及時清理并碼堆整齊。 15)木工棚作業時,嚴禁吸煙。木工棚內應配置不少于2個10L的滅火器。 16)每日木工工作完畢,應及時清掃并處置操作現場木屑,做到工完場清。 17)非電工不得私接木工機械電源,完工后木工機械配電箱應及時上鎖。4
7、.1.4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鋼筋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 2)鋼筋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3)鋼筋加工場地應平整,加工工作臺應穩固,操作平臺上擺放的鋼筋應牢靠,加工后的成品堆放應齊整。 4)多人合運鋼筋時,起、落、轉、停等動作應一致。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 5)搬運鋼筋時應注意附近有無障礙物、架空電線和其他臨時電氣設備,防止鋼筋搬運時碰撞電線或電氣設備發生觸電事故。 6)鋼筋調直時地錨應牢固,冷拉鋼筋沿線2.0m范圍內應禁止行人通行。調直作業時應防止鋼筋回彈傷人。 7)
8、鋼筋斷料、配料、彎料加工等應在地面棚內進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8)嚴禁在已綁扎的梁鋼筋骨架上行走。嚴禁利用柱鋼筋骨架攀爬上下。 9)高處鋼筋綁扎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放在腳手板上。嚴禁往下或往上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件。 10)綁扎墻、柱鋼筋時應搭設適合的作業架,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操作。 11)在深坑綁扎鋼筋時,必須搭設腳手架斜道。綁扎高層建筑外墻圈梁、挑檐、外墻邊柱鋼筋時應搭設外架或架設安全網,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 12)綁扎立柱、墻體鋼筋時不得將木棒插入鋼筋骨架內,操作人員不得利用木棒當工具或爬梯使用。 13)綁扎高度2.0m以上的柱筋時,應搭設工作臺。地面綁扎4.0m以上柱、梁骨架時應增
9、加可靠的支撐,防止骨架傾倒。 14)雷雨天時應暫停露天操作,防止雷擊傷人。 15)鋼筋加工完畢,每日下班前應對加工現場進行清掃,半成品鋼筋應堆碼整齊,廢棄的鋼筋頭應集中堆放并及時處理,地面應干凈衛生。4.1.5混凝土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混凝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 2)混凝工作業時,應腳穿絕緣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3)人工運送砼時,推車裝運的砼應低于車廂5-10cm。推車時不得猛跑,不得撒把傾料。 4)用提升機運輸砼時,推車把手不得伸出吊籃外,車輪前后應擋牢,推車時應做到穩起穩落。 5)泵送砼時,布料桿管道出料口應
10、系拉繩以方便牽引。出料口管道應設立支架。輸送砼管道接頭、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砼輸送前應試送。輸送管道檢修時必須先卸壓。 6)澆筑砼的溜槽應搭設支架并連接牢靠。操作部位應設防護欄,操作人員不得站在溜槽上操作。 7)澆筑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砼時應搭設操作平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不得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8)砼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連接振搗器的開關箱應符合“一箱、一機、一閘、一漏”的規定。操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非電工不得接、修、拆用電線路和設備。 9)澆筑拱形結構砼時,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澆筑。圈梁、雨棚、陽臺砼澆筑時,外邊應鋪設腳
11、手架,綁扎安全網,防止人員墜落。 10)預應力砼灌漿時,應嚴格按規定的工作壓力操作,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11)砼澆筑完畢后,應及時清掃地面上灑落的材料,保持現場整潔。 12)砼養護前,預留孔洞必須設置圍欄或用工具式防護罩、防護網進行固定遮蓋,或設立安全標志。4.1.6測量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測量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 2)測量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3)患心臟病和高血壓等不適合測量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測量操作。嚴禁酒后上崗作業。 4)測量作業時,應先檢查周邊工作環境的安全狀況,臨邊作業時應有安全防
12、護設施。發現存在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提出整改要求,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5)在有車輛通行的街道作業時,應設立交通警示標志或安排專人進行交通安全監視。 6)搬運儀器時,儀器必須裝箱上鎖,并檢查提環、背帶、背架等可靠后方可搬運。 7)儀器的架該地點必須牢固安全。嚴禁在不穩固和有危險的區域架設儀器。腳踩三角架入土時,用力不得過猛,以防三角架傾倒。 8)儀器安裝在三角架上后搬動時,應合攏三角架,手持直立的三角架行走。不得平扛橫抱三角架行走。 9)測量作業時,測量鋼尺不得扭曲拆斷。嚴禁標尺、花桿和鋼尺接觸電線。測量遇電力線路時,應先停電后作業。 10)測量打木樁時,打錘人不得戴手套。打錘人和扶樁
13、人不得對面站立,以防捶擊傷人。 11)嚴禁站立在砌筑的磚墻上進行測量作業。 12)夜間測量作業時,應有足夠的照明。 13)嚴禁用測量儀器直接觀測太陽,以防陽光灼傷眼睛。 14)高層測量用線錘吊線時,線錘必須拴牢,線錘下方不得有人,以防線錘掉落傷人。 15)每日測量工作完畢,應將儀器妥善收回室內保管,儀器不得露天室外擺放。4.1.7油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油漆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 2)油漆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3)各類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應分別存放在專用庫房,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
14、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并妥善保管。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時,應戴好防護用品,作業場所嚴禁吸煙。 5)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并妥善處理。 6)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涂時,應保持良好通風,噴漆作業周圍不得有火種。 7)使用噴燈時,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得太充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得對人。 8)使用噴漿機手上沾有漿水時,不準開關電閘,以防觸電。噴嘴賭塞,疏通時應停機卸壓,噴嘴不得對人。 9)截割玻璃應在固定場所進行。截下的邊角余料應集中堆放,及時處理。搬運玻璃時應戴工作手套。 10)在高處安裝玻璃,應將玻璃放置平穩,安裝玻璃工作面垂直下
15、方應禁止通行。安裝屋頂采光玻璃時,應鋪設腳手板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1)油漆工使用的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不準口含鐵釘操作。玻璃安裝完畢應將風鉤掛好。 12)每日工作完畢,應將油漆材料和工具收集整理入庫,做到工完場清。4.1.8普通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普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2)普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3)挖掘土方時,前后兩人操作的間距應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4)開挖溝槽、基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應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m以外,堆
16、土高度不得超過1.5m。5)吊運土方時,繩索、滑輪、鉤子、吊桶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6)使用蛙式打夯機時,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搬運打夯機時應先拉閘斷電。7)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時應注意平穩掌握,不得猛跑和撤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在下坡時不得少于10m。8)磚垛的堆碼高度不得大于2m。從磚垛上取磚時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嚴禁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9)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得超過一層側磚,并擺放整齊。 10)樓層清掃的垃圾不得拋擲,應用推車或容器裝載處理。 11)每日工作
17、完畢,應將作業工具收集整理入庫,做到工完場清。4.1.9防水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防水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2)防水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密閉場地作業時應配備防毒面具并配備急救藥品。嚴禁酒后上崗操作。3)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和對瀝青類有毒材料嚴重敏感的操作人員,不得從事瀝青防水操作。瀝青防水連續作業時,每班應適當增加間歇時間。4)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品。操作人員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時必須灑水,防止瀝青材料粉末飛揚。5)配制冷底子油時,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并不停地攪拌,配置的容量
18、不得超過鍋容量的二分之一,溫度不得超過80。現場應配置干粉滅火器或準備滅火干砂。6)屋面鋪貼卷材時,四周應設置1.2米高圍欄或綁扎安全網。7)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進行有毒、有害涂料防水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防護用品并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8)防水作業每日工作完畢后,應將防水材料(易燃氣體瓶)和工具收集整理入庫,做到工完場清。4.1.10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電焊工上崗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2)電焊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接手續。3)電焊工操作時,應腳穿絕緣鞋。并配帶絕緣手套。臨邊或
19、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施工現場作業時,應正確佩帶安全帽。 4)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5)每臺電焊機應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安裝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并站在開關箱的側向操作。6)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時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施焊時,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7)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8)焊接儲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時,必須將容器或管道內物資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有毒物清除后方可施焊。9)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專門人員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20、 10)焊接預熱工件時,應采取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11)把線、地線嚴禁與鋼絲繩接觸。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地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12)把線更換場地移動時,應切斷電源。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3)清除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14)多臺焊機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分別接地,并應安裝隔光板遮光。15)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施焊時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得大于36伏。 1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17)施焊場地周圍應無易燃、易爆物品。有危險源物品時應對物品進行覆蓋、隔離或清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18)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容器或液體擴散區域施焊時,應經有關
21、部門試驗許可后方可施焊。19)焊接工作結束后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無明火,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4.1.11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氣焊工上崗應經過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操作。2)電焊工上崗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3)氣焊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4)乙炔發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保險裝置。球式浮筒必須設有防止爆球裝置;薄膜浮桶頂部必須裝設厚度為11.5mm的橡膠皮,使用時,浮桶直徑應不少于外桶斷面積的60%。5)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6)高、中
22、壓乙炔發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檢驗。乙炔發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7)乙炔發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桶上放置重壓的材料,不得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8)施焊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間距不得小于5m。乙炔發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嗅到較重乙炔味時,應用肥皂水檢驗是否漏氣。嚴禁用明火進行檢驗,以防止爆炸事故發生。9)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儲存或不用時瓶蓋安全罩應旋緊。氧氣瓶應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防止暴曬。溫度較低氣瓶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嚴禁用火烘烤。10)乙炔管使用后應清除管內積水。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水
23、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11)施焊點火時,焊槍口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焊接工件或地面上。焊(割)槍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止乙炔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12)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13)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進行焊、割。帶電設備施焊應先切斷電源。14)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容器或管道內有害、有毒物資,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有毒物清除后方可施焊。15)電石應放在通風良好、不漏水和干燥的地方。電石移動或搬運時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搬輕放。開桶時不得面對桶口,頭部應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夜間添加電石時嚴禁用明火照
24、明。16)施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17)施焊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閉,并擰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浮桶拔出后應臥放。嚴禁浮桶扣放在地上。操作人員離開時應檢查操作場地有無明火,確認無起火危險方準離開。4.1.12人工挖孔樁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人工挖孔樁作業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2)挖孔樁下孔作業時,作業人員應腳穿絕緣鞋,正確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操作。3)挖孔樁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安全防護用品佩戴和絞車安全工作的狀況.開挖使用的工具等應放置在隨身攜帶的工具袋內。4)挖孔樁使用的絞車支架應
25、安裝牢固穩定。絞車上應安裝2根9mm的鋼繩,1根作吊繩用,另1根作人員保險繩用。吊繩吊鉤和保險繩掛鉤連接應牢靠,吊桶應完好。嚴禁使用麻繩、塑料繩等其他繩索替代鋼絲繩。5)樁孔開挖前,應在每個樁孔地面用M5.0水泥砂漿砌筑厚高為240300mm的擋圈,擋圈面應抹水泥砂漿。6)樁孔開挖時應間隔開挖,嚴禁相鄰樁孔同時開挖。開挖的先后順序應嚴格執行技術交底的要求。7)樁孔開挖作業時,每樁孔不得少于2人。作業人員上下樁孔必須系好安全帶,掛好保險繩鉤,并坐在牢固的安全座板上。手搖絞車時應緩緩均速上下。嚴禁作業人員攀爬護壁上下。8)樁孔開挖深度超過2m后,或樁底為淤泥時,應對樁底空氣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
26、或用鮮活動物作實驗,確認樁底無異常后方可下樁孔進行作業。9)樁孔有人作業時,地面操作人員必須對樁孔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監護,保持時常通話,不得擅離職守。10)作業人員在樁孔內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開挖2小時后應返回地面歇息30分鐘。樁底作業人員發現樁底涌水迅猛或異常時,應迅速向地面人員呼救,及時撤回地面。11)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m后,應安裝地面與樁底聯絡信號裝置,并保持聯絡信號的暢通。12)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m或人員在樁底作業有不適反應時,應采取機械和其他方式通風、送風。13)樁孔土方應分層、分節開挖,循序漸近。每節開挖最大深度不得超過1.0m。開挖到每節規定深度后應立即砌磚或澆筑砼護
27、壁。待護壁穩定后方可再挖下一節土方。在松散土層或流砂層開挖時,宜采用沉管支護方法。14)樁底積水時使用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樁底積水應及時排出。排除積水的潛水泵應在地面先進行漏電測試,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使用。潛水泵配電箱的使用應符合“一箱一機一閘一漏”的要求。潛水泵排除積水前,樁底作業人員宜返回地面。15)絞車從樁底提升吊桶時,吊桶裝載的泥土不得過滿。每次提升吊桶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60kg。提升時手搖絞車應平穩均速,雙手不得離開搖把。地面人員提升吊桶時,樁底人員應避讓,防止物件掉落傷人。16)挖孔樁樁基承載力驗收后應及時澆筑砼。等待澆筑砼的時間不得過長,以防塌孔。17)已驗收的樁孔未澆筑砼前
28、,地面樁口必須用工具式遮網或設置1.1m高安全防護欄。18)絞車從樁底吊上的泥土應堆放在樁孔擋圈1.0m以外,堆放的泥土應及時清運。19)從樁底抽上的泥漿水應排入現場排水溝及排水系流,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管網。4.1.13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電工上崗前應經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操作。2)電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3)電工操作時,應腳穿絕緣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4)電工從事接線或檢修操作時,嚴禁帶電操作。5)電工使用的絕緣和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和校驗,嚴禁他
29、用。6)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設施、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嚴禁用水撲滅電氣火災。7)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性能必須確保良好,接頭不得裸露。8)導電性能良好的潮濕地面和金屬容器內照明應采用不大于12v的電壓。易觸及帶電體的場所照明應采用小于24v的電壓。手持照明燈應采用不大于36v的電壓。9)碘鎢燈、聚光燈與易燃物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00mm,強光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可燃物體。10)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和隨意拆裝電器(插座)。用電設備應嚴格實施“一箱一閘一機一漏”的規定。所有配電箱應上鎖。11)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
30、明敷。12)電器裝置跳閘后,不得強行合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閘。13)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械拉、合高壓開關時,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專人監護。4.1.14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架子工上崗應經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作業。2)架子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交底手續。3)架子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4)腳手架搭設使用的鋼管外徑壁厚應為483.6mm。可調頂托(托座)、扣件和鋼制腳手板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合格證明
31、。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裂紋或焊接的鋼管不得使用。 5)架體搭設前應清除搭設基礎場地的雜物,平整搭設場地。腳手架基礎的場地應不積水。6)腳手架應按安全技術交底明確的立桿和大橫桿間距等要求進行搭設。腳手架基礎立桿墊板或底座面標高應高于自然地坪50100mm。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mm,寬度不小于200mm的木墊板。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設置時縱向桿在上,橫向桿在下,并扣在立桿上。7)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超過時應采取撐、拉等固定措施與建筑物拉結。8)腳手架立桿采用對接接長時,立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大橫桿接長采用對接扣件
32、連接時,兩根相鄰縱向水平桿的接頭不得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的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得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點的距離不得大于縱距的1/3。9)腳手架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接扣件扣接且嚴禁隨意拆除。腳手架連墻件的安裝應隨架體搭設同步進行,剪力撐應隨立桿和大、小橫桿同步搭設,不得滯后安裝。10)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不應小于40Nm,不應大于65 Nm。對接扣件的開口應朝上或朝內。11)作業層及斜道的欄桿上皮高度應為1.2m,并設置中欄桿(高度600mm)和擋腳板;擋腳板高度應不小于180mm。12)操作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離墻面距離和外伸長度均不得
33、大于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0mm。腳手板搭接鋪設時,搭接長度不應小于200mm。在拐角、斜道平臺口處的腳手板應用鍍鋅鐵塊固定,防止滑動。外架距墻面距離大于150mm時,應增設架板或平網。13)腳手架搭設人員應參加腳手架搭設驗收。腳手架搭設完畢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14)腳手架拆除前應全面檢查鋼管扣件和連墻件連接、支撐體系是否附合構造要求,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15)腳手架的拆除應嚴格按交底要求的拆除順序進行。拆除時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連墻件必須隨架體逐層拆除,嚴禁先拆連墻件整層或數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架體高差大于兩步時,應增設連墻
34、件加固。16)架體拆除作業應安排專人指揮。多人同時操作時應明確分工,統一行動,并保持足夠的操作面。17)架體拆除的鋼管和構件(材料)嚴禁直接拋至地面,運至地面的鋼管和構配件應按品種、規格分別存放。4.1.15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搭設門架的架子工上崗應經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作業。2)架子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與安全技術交底,履行交底簽字手續。3)架子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4)搭設使用的門架及配件、扣件、可調底座等應是經檢驗和驗收的合格產品。5)門架搭設前應平整搭設基礎場
35、地。門架基礎的承載力應符合規定要求,基礎場地不積水,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搭設。6)門架基礎上應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標高應一致。門架應按安全技術交底明確的縱、橫向間距等要求進行搭設。7)門架的搭設應與施工進度同步,一次搭設高度不宜超過最上層連墻件兩步,且自由高度不應大于4m。8)門架作滿堂腳手架和模板支架時應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層的方法搭設。9)門架的組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應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應逐層改變搭設方向。不得自兩端相向搭設或自中間向兩端搭設。10)門架每搭設完兩步架后,應校驗門架的水平度及立桿的垂直度。11)門架配件的交叉支撐、腳手板應與門架架體同時安裝。連
36、接門架的鎖臂、掛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12)門架上下鋼梯的設置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組裝布置的要求,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采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上。13)門架作外架使用時施工作業層必須滿鋪腳手板,外架外立桿內側應滿掛密目式安全網,并設180mm高擋腳板和上道為1.2m高,下道為0.6m高的兩道防護欄,作業層下與主體結構間的空隙每隔10m應設置安全平網。14)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桿件必須與門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的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的外側。4.1.16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搭設碗扣架的架子工上崗應經過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
37、。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作業。2)架子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與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交底手續。3)架子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4)搭設使用的碗扣架構配件、扣件、可調底座(頂托)等應是經檢驗和驗收的合格產品。5)碗扣架搭設前應平整搭設基礎場地。碗扣架基礎的承載力應符合規定要求,基礎場地不積水,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搭設。6)碗扣架應按安全技術交底明確的立桿縱橫向間距定位放線。當地基高差較大時,可利用立桿0.6m節點倍差調整,土壤地基上的立桿長度必須采用可調底座調整,底板和墊板應準確的放置在定位線上;墊板應采用長度不少于兩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
38、板。7)碗扣架應按立桿、橫桿、斜桿、連墻件的順序逐層搭設,每次上升高度不大于3m。8)碗扣架的搭設應分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的撂地高度為6m,搭設后經檢查驗收后方可繼續搭設。9)碗扣架的搭設應與建筑物的施工同步上升,每次搭設高度必須高于施工層1.5m。10)碗扣架底層水平框架的縱向直線度應小于等于L/200,橫向間水平度應小于等于L/400,全高垂直度應小于H/500,最大允許偏差應小于100mm。11)碗扣架內外側加挑梁時,挑梁范圍內只允許承受人行荷載,嚴禁堆放物料。12)碗扣架的連墻件必須隨架體高度上升并及時在規定的位置設置,設置后嚴禁任意拆除。13)碗扣外架使用時,施工作業層必須滿鋪腳手板。
39、外架外立桿內側應滿掛密目式安全網,并設180mm擋腳板和上道為1.2m高,下道為0.6m高的兩道防護欄。作業層下與主體結構間的空隙每隔10m應設置安全平網。14)碗扣支模架用于多層連續施工時,應確保上下層支撐立桿在同一軸線上。15)碗扣外架斜桿等加固件采用鋼管扣件連接時,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為4065Nm。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得小于100mm。16)碗扣架搭設到頂使用前,架子工應參加架子的搭設驗收,并按檢查人員提出的搭設問題隱患進行整改。架子經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17)碗扣架的拆除應經過批準,拆除前應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正式拆除前應對架體進行檢查或加固,清除架體
40、上的材料、雜物及作業面的障礙物。18)架體拆除時必須劃出安全區,設置警戒標志,安排專人看管。19)架體拆除作業時應執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拆除順序,應從頂層開始,逐層向下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拆除。20)架體連墻件嚴禁提前拆除,必須拆到該層時方可拆除。拆除的構配件應成捆用起重設備吊運或人工傳遞到地面。嚴禁高空拋擲。21)架體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技術處理方案要求,保證分段后臨時結構的穩定安全,防止架體傾倒。拆除的構配件應按不同品種、規格分類存放。4.1.17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搭設盤扣架的架子工上崗應經過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資
41、格證。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作業。2)架子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與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交底手續。3)架子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4)搭設使用的盤扣架構配件、扣件、可調座應是經檢驗和驗收的合格產品。5)盤扣架搭設前應平整搭設基礎場地。盤扣架基礎的承載力應符合規定要求,基礎場地不積水,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搭設。6)盤扣架應按安全技術交底明確的立桿縱橫向間距定位放線。當地基高差較大時,土壤地基上的立桿長度必須采用可調底座調整,使相鄰立桿上安裝同根水平桿的連接盤在同一水平面。7)盤扣式支模架水平方向搭設時,應先按立桿位置的要求布置可調底座,接著插入四
42、根立桿,然后將水平桿、斜桿通過扣接頭上的楔形插銷扣接在立桿的連接盤上,形成基本的架體單元,并以此向外擴展搭設成整體支撐體系。垂直方向應搭完一層以后再搭設次層,以此類推。8)承受盤扣架立桿下部的可調底座和墊板應準確地放置在定位線上,并保持水平。墊板應平整,無翹曲,不得采用已開裂墊板。9)盤扣式支模架立桿應通過立桿連接套管進行連接,在同一水平高的內相鄰立桿連接套管接頭的位置應錯開,水平桿扣接頭與連接盤通過插銷連接,并用榔頭擊緊,確保水平桿與立桿連接可靠。10)每搭完一步支模架后,應及時校正水平桿步距、立桿的縱橫距、立桿的垂直偏差和水平桿的水平偏差。立桿的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H/500,且不大于50m
43、m。11)盤扣式外架一次搭設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距。連墻件必須隨架體高度的上升在規定位置設置。設置后嚴禁隨意拆除。12)盤扣式外架使用時,施工作業層必須滿鋪腳手板。外架外立桿內側應滿掛密目式安全網,并設180mm擋腳板和上道為1.2m高,下道為0.6m高的兩道防護欄。作業層下體結構與主體結構間的空隙每隔10m應設置安全平網。13)盤扣式外架的加固件、斜桿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采用扣件鋼管做加固件、斜桿時,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為4065Nm。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得小于100mm。14)盤扣式外架搭設至頂層時,外側立桿應高出頂層架體平臺1000mm以上,用作頂層的防護立桿。15
44、)盤扣式支模架或外架搭設后使用前,架子工應參加架子的搭設驗收,并按檢查人員提出的搭設問題隱患進行整改。架子經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16)盤扣架的拆除應經過批準,拆除前應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正式拆除前應對架體進行檢查或加固,清除架體上的材料、雜物及作業面的障礙物。17)盤扣式支模架和外架拆除時,必須劃出安全區,設置警戒標志,安全專人看管。18)架體拆除時應按安全技術交底的拆除順序進行。拆除作業必須按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從頂層開始,逐層向下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拆除。拆除的構配件應成梱吊運或人工傳遞至地面,并按不同品種、規格分類存放。嚴禁高空拋擲。19)盤扣式外架連墻件必須
45、隨外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外架。分段拆除時拆除高度不得大于兩步距,如高度差大于兩步距,必須增設連墻件加固。20)架體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技術處理方案要求,保證分段后臨時結構的穩定,防止架體傾倒。4.1.18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搭設升降架的架子工上崗應經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作業。2)架子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施工與安全技術交底,履行交底簽字手續。3)架子工操作時應腳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或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4)搭設使用的升降架構配件、主框架、支承桁架、支
46、承架構、架體構架等應是經檢驗和驗收的合格產品。5)升降架的安裝應按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進行。首層安裝前應設置安裝平臺。安裝平臺應有保障架子工安全的防護設施,平臺的水平精度和承載能力應滿足架體安全操作的要求。6)升降架相鄰豎向主框架的安裝高差不得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5,不得大于60mm。7)為升降架各支撐結構連接用的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建筑結構外表面,中心誤差應小于15mm。8)升降架支承結構連接處所需要的建筑結構砼強度不得小于C10,各升降機構的連接應正確且牢固可靠。9)附著支承結構的安裝不得少裝和使用不合格螺栓及連接件。10)升降架每次升降前,應按
47、附著式升降架提升、下降作業前檢查表的內容進行檢查,并辦理檢查驗收手續。11)升降架操作時應按升降作業程序和操作規程要求進行作業。作業前應對所有妨礙升降的障礙物進行拆除,所有影響升降作業的約束應拆開,操作人員不得停留在架體上,升降過程不得有施工荷載。各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12)升降架升降過程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升降。遇五級及以上大風、大雨、大雪、濃霧和雷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升降作業。13)升降采用環鏈葫蘆作升降動力時,應嚴密監視其運行情況,及時排除運行故障。14)升降采用液壓升降設備作升降動力時,應及時排除液壓系統的泄露、失壓、顫動、油缸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