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1、資金管理制度1)現金管理a)項目部根據需要由出納員提前一天向公司資金調度中心提 岀申請;b)領用現金需經項目經理簽字批準,并說明用途,對于特姝用 途或一次性領用金額超過伍萬元以上的,需向資金調度中心提交書面 申領報告,經總會計師及財務部領導審批;c)領用現金需有機動車接送,以確保資金和人員的安全;d)經公司財務部核準,我項冃部庫存現金限額3000元,出納 員應做到心中有數,凡超過限額的部分,應由出納員繳送資金調度中 心;e)按現金使用規定開支現金;f)財務主管應隨時抽查出納金庫的庫存現金,并作好抽查記錄, 每月不得少于兩次;2)銀行帳戶管理a)不得在各商業銀行開立帳
2、戶,統一在公司財務部開設帳戶;b)根據公司資金管理要求,以項目為單位開設帳戶,c)公司的開戶銀行名稱、帳號屬于公司的商業秘密,項目全體 人員都有對外保密的義務。凡對外經營活動過程中,需要對外公開銀 行帳號的,應在征求公司財務部及總會計師同意后,由財務部提供開戶銀行、帳號;d)項目部在公司財務部的預留印鑒為項目經理人名方章及財 務主管人名方章,如需要更換應在財務部做印鑒更改,所有開具的內 部支票蓋章應與預留印鑒相符;e)對預留印鑒采取分別保管制度,項目經理人名方章由出納員 保管,財務主管人名方章由財務主管自行保管,不得在暫時不用的結 算憑證、其他空白憑證、紙張上使用預留印鑒;3)存款管理a)出納
3、員按照有關規定,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每月5日以前報送 本月資金使用計劃和上月資金使用情況表, 若上報時間遇法定節假日 放假期間,應從節假日后上班第一天算起,三天內上報,金額要與實 際相符,有項目經理和財務主管的簽字;b)服從公司財務部資金的統一調配,提前作好付款計劃;c)對外支付合同價款,應持有效合同、協議、評審表、結算單、 借款單到公司財務部辦理,借款單應有項目經理、財務主管和經辦人 員的簽字,此類借款申請一式兩份,一份留存資金調度中心,一份作 為憑證附件;d)外單位領用支票應有項目部相關業務負責人陪同,領用者主 動出示有效證件;如支票領用人非單位法人,需攜帶法人委托書;e)支票應由岀納員填寫收款單位;f)一次性支付款項在50-100萬元的,需報總會計師審批,一次性支付款項超過100萬元的,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批;g)岀納員應及時與公司財務部核對往來,編制余額調節表,于 次月10日前上交公司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