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管理制度目錄1工程會議管理 - 1 -2工程文件管理 - 2 -3施工準備階段的管理 - 3 -4工程進度管理 - 4 -5工程質量 - 5 -6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 8 -7現場臨時水電使用管理 - 10 -8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 11 -9工程測量管理 - 12 -10工程試驗管理 - 13 -11工程總包、分包以及配合問題的管理 - 14 -12竣工驗收(建設單位驗收)和移交規定 - 15 -13現場監理工作的實施 - 15 -本大綱旨在為統一和加強集團工程管控的規范化、制度化,提請各項目部以此大綱為基礎, 結合自身項目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優秀經驗,修正潤色, 使之更臻完美,形成
2、集團層面管理制度,以期共同遵守執行,提升集團工程管控水平。1工程會議管理1.1 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會議: 監理單位施工現場周例會, 各分項工作專題會議。每月最后一次例會合并為月例會。1.2 監理單位工地周例會要求1.2.1 會議時間:工地周例會時間由各項目部會同監理、施工(總包方)確定,報集團工程管理部備案,專題會議臨時確定。1.2.2 參會人員要求:地點在總包施工現場會議室,工地例會由監理單位總監或建設單位項目部主要負責人主持。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技術負責人 / 指定執行經理、 專職安全工程師、 安全員為必須參會人員, 其他需參會人員由各項目部自行確定。 例會主持單
3、位無須每次通知傳達開會時間和參會人員。專題會議另訂開會時間和參會人員;其他會議要求與此類同。1.2.3 首次會議:由建設單位主持,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主要人員參與,會議對監理單位進行授權,并宣布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1.2.4 會議準備:除初次例會外,參會人員必須攜帶上次會議記錄 ,準備好本次會議需提出的問題,準時參加。施工單位還需交付工作周報紙質 版和電子版各一份;由監理單位會后一個工作日內整理形成會議紀要。工作周報內容包括: 1、上周已完工作及存在問題和未完工作及原因;2、本周計劃工程進展及需要建設單位、監理協調的工作;3、預計需要進場檢驗并需要復試的材料、 成品、半成品 、設備; 4、需要進行的分部、分項 驗收;5、需要落實的設計技術變更、工程簽證及分包單位配合工作;6、甲供材料、設備進場計劃。1.2.5 會議紀律:未經會議主持人許可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或中途離場,周例會、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