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賃要約通知書租賃要約通知書(GZ)TB/5NO:00000承租方:身份證 營業執照號碼:地址:中介方:廣州 xxx 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承租方通過中介方介紹,對位于之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 該物業地址以房地產證 預售契約 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若有差異時,雙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為取消交易之理由。 )有承租意向,現承租方委托中介方向該物業業主發出下述承租要約:1該物業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房地產證 預售契約 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若實際面積有差異時,承租方同意以本通知書訂明之租價除以面積所得的單價為標準增收或減付,并同意不以此作為取消交易之理由) 。2租約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交樓
2、期為年月日。3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 ,從第年起每年遞增%計收租金,租金包含:管理水電電話煤氣清潔有線電視頻道及等費用。4承租方于簽署本通知書時支付要約定金人民幣元整(¥) 。5承租方同意于年月日或之前簽署租賃合約,簽約時承租方需支付該物業業主:a)相等于個月租金之按金,即人民幣元整(¥) ;b)首月之租金人民幣元整(¥) (含定金) 。6若中介方在年月日前未能與該物業業主就以上要約條件達成協議并取得該物業業主之租賃承諾書 ,中介方代保管的要約定金須原銀無息退還承租方,承租方不能為此追究中介方的責任。而承租方于中介方交還定金或交付該物業業主已簽署之收據時須歸還中介方開出之預收款憑證,
3、如有遺失,承租方須支付該預收款憑證開具金額的 5%予中介方作為稅費補償。7一旦該物業業主同意接受上述承租要約內容,并承諾以上述或低于上述租金出租該物業,承租方即確認成交并視同已收到和同意業主的租賃承諾書 ,并同意中介方無需承租方另行指示,可將要約定金轉交該物業業主,作為承租的定金。8若該物業業主收取定金及簽訂租賃承諾書后悔約不租的,則承租方有權收取該物業業主之返還定金及同等金額之賠償金并與中介方均分該賠償金。9若中介方就上述要約條件取得該物業業主承諾后,如承租方悔約不租的,則該物業業主有權沒收定金并另行出租該物業,而承租方亦須向中介方支付相等于上述兩個月租金之金額作為違約金, 對此承租方無第一聯中介方第二聯承租方第一聯中介方異議。10承租方承諾若與該物業業主私下交易的,則承租方仍須向中介方支付相等于上述兩個月租金之金額作為違約金, 對此承租方無異議。11基于中介方提供之中介及咨詢服務,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