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 職員紀律守則職員紀律守則1.1. 總則總則1.1. 為維護公司利益,保障職員健康的職業生涯發展,規范職員行為,特制定本守則。1.2. 本守則體現 xxx 企業文化的基本要求,職員應當牢記并遵守,以秉承基本的職業道德與操守。1.3. 職員違反本守則會導致紀律處分,甚至公司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因為違反本守則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行為涉嫌刑事犯罪者,公司將報告司法機關予以處理。2.2. 紀律要求紀律要求2.1. 經營活動2.1.1. 職員應遵守法紀,并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2.1.2. 維護公司利益是職員的義務。職員不得從事、參與、協助、縱容對公司有現實或潛在危害
2、的行為。 如發現公司利益受到侵害, 職員應及時向公司匯報, 不得拖延或隱瞞。2.1.3. 公司嚴格禁止職員個人出于私利,強行或利用其它挾制手段向承包商、協作單位指派、介紹分包或其他上下游配合單位,否則,一經發現,無論是否給公司造成損失或給個人帶來任何利益,公司將直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2.1.4. 招標采購工作紀律要求:(1) 招標采購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參與招標采購工作的任何人員在招標采購過程中的行為不得違背上述原則;(2) 嚴格禁止參與招標采購工作的任何人員在正式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前向參與投標的任何單位透露與招標有關的任何非公開的信息和秘密。2.1.5. 公司職員不能以任何名
3、義收受由于與公司發生經濟往來而由協作單位給予的回扣、傭金。2.1.6. 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職員不得從事以下活動:(1) 以公司名義進行考察、談判、簽約、招投標、競拍等;(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3) 以公司名義對外(例如媒體等)發表意見、消息;(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2.1.7. 職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頒布的各項制度。職員如果認為公司制度明顯不適用,應及時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釋該制度的部門反映。 公司鼓勵職員就工作充分發表意見或提出合理化建議。2.1.8. 依照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領導是職員的職責。 職員如認為上司的指示違反法制法規,有悖商業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時,有權越級匯報。2.1.9. 嚴禁職員超出公司授權范圍或業務指引的要求,對客戶和業務關聯單位做出書面或口頭承諾。2.1.10.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的事項,公司鼓勵勇于承擔責任和以公司利益為重的行為,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