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P17-1內部質量體系審核程序版本:1第 1頁,共 8 頁C:ISOGFPGFP17-1內部質量體系審核程序1.目的用于保證公司內部對質量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有計劃的驗證, 評定各項質量活動是否符合 ISO9000 標準要求,并評價是否需要采取改進和糾正措施。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策劃和實施內部質量體系審核活動。3.引用文件3.1GFP1-1管理評審程序4.定義4.1 內審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經過 GB/T19000-ISO9000 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標準的系統培訓合格,并經管理者代表授權從事內部質量審核工作的專、兼職人員。4.2 不合格分類:類:體系性不合格質量體系文件與有關的法律、法
2、規、質量保證標準、合同等的要求不符。類:實施性不合格未按文件規定實施。類:效果性不合格質量體系文件規定是符合標準或其他文件要求的,也確實實施了,但由于實施不夠認真或某些偶發原因面導致效果未能達到規定要求。4.3 不合格分級:不合格按其嚴重性程度分為嚴重不合格和輕微不合格:嚴重不合格:a.嚴重不符合質量體系標準(如缺少某一要素);b.可造成區域性或系統性失效(如某一部門存在大量缺陷);c.可能造成極嚴重的后果;d.管理系統出現大量的小問題。輕微不合格:a.孤立的、不符合程序或管理系統要求的事件;b.需要引起注意的小問題。5.職責5.1 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批年度內部質量體系審核計劃(見 GFP17-
3、1-F1)及內審報告。5.2 ISO9000 工作組組長(以下簡稱 ISO 組長)負責:a)擬定年度內部質量體系審核計劃及“局部抽查性審核計劃”;b)組建審核小組、制訂審核實施計劃并協調審核工作;c)審閱內審報告;d)每次審核工作完畢之后,審查并監督糾正措施的實施。5.3 部門負責人負責配合審核小組實施與其負責部門有關的質量審核,并且提出針GFP17-1內部質量體系審核程序版本:1第 2頁,共 8 頁C:ISOGFPGFP17-1對不合格的改進和糾正性措施及其實施計劃。5.4 審核小組組長負責主持進行內部質量審核并提出審核報告;5.5 內審員負責a)進行內部質量審核并填寫內部質量審核不合格報告表。b)與受審核部門負責人研討受審核工作中不合格的解決辦法。6.資格或培訓6.1 審核小組組長必須具有內審員資格。6.2 內審員須經過內部質量審核技術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7.程序7.1 審核計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