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P16-1質量記錄控制程序版本:1第 1頁,共 5 頁C:ISOGFPGFP16-1質量記錄控制程序1.目的管理質量記錄以證實產品達到規定的要求以及質量體系正在有效運行。2.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運行產生的質量記錄。3.引用文件3.1檔案管理規定4.定義4.1 質量記錄:為已完成的活動或達到的結果提供客觀證據的文件。質量記錄的形式可分為多種,如書面記錄、磁帶、磁碟、照片或微縮膠片等,還包括由承包商提供的適當的質量記錄。5.職責5.1 各部門工作人員負責按程序文件和工作文件規定填寫、審簽、制做質量記錄。5.2 各部門兼職資料員負責與本部門有關的質量記錄的收集、貯存和移交。5.3 公
2、司檔案員負責質量記錄的接收、登記、存檔、保管等項工作。6.資格和培訓執行本程序無需特別的資格和培訓。7.程序7.1 質量記錄的產生質量記錄由各部門有關責任人根據程序文件,工作文件規定填寫、審簽、制做而產生。7.2 質量記錄的編號根據程序文件產生的質量記錄按程序文件附件編號;根據作業指導書產生的質量記錄按工作文件附件編號。無附件號的質量記錄由填制人以適宜的方式編號。7.3 質量記錄的保存質量記錄由程序文件和工作文件規定的責任人,按規定的期限保存。由各部門兼職資料員每月 10 日前查清上月本部門人員應保存的質量記錄,并填制質量記錄清單(見GFP16-1-F1);將規定由兼職資料員保存的質量記錄每月
3、分類整理,并將每月五份以上的同類質量記錄裝訂后加裝質量記錄封面(見 GFP16-1-F2)。7.4 質量記錄收集和移交質量記錄按程序文件、工作文件規定由部門兼職資料員保存的,則部門資料員收存,按GFP16-1質量記錄控制程序版本:1第 2頁,共 5 頁C:ISOGFPGFP16-1規定交公司檔案室的,則由部門兼職資料員收集移交公司檔案員歸檔保存,每月最后一個周二、周三為移交日,移交雙方應填寫質量記錄交接清單(見 GFP16-1-F3)。7.5 質量記錄的存檔按檔案管理規定進行7.6 質量記錄的查詢7.6.1 外單位人員一般不予查閱質量記錄,特殊情況經現場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規定辦理查閱手續。7.6.2 各部門員工需查詢質量記錄時,按檔案管理規定中檔案查詢規定辦理。7.7 質量記錄的銷毀質量記錄按程序文件和工作文件規定期限保存,到期時部門保存的和公司保存的,分別由部門兼職資料員和